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无违法纪录。
2.身体健康、态度认真、责任心强、吃苦耐劳、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较强的工作热情。
3.服从工作安排。
(二)岗位专业要求:
1.男女不限,年龄35周岁以下;全日制国民教育大专以上学历,财会相关专业;有一年以上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从业经验工作者优先。
2.熟悉税法政策及会计准则的规范要求,熟悉各种财会报表的填报工作。
二、招聘程序及办法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公布简章、报名、资格审查、面试、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0年4月30日止。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报考人员将填写的《防城港市总工会招聘机关工作人员报名表》发至防城港市总工会邮箱:fcgghcwb@163.com。
3.资格审查。我会将对网上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并电话通知资格审查情况。通过资格审查者收到通知后将相关报名材料邮寄或送达至防城港市总工会财务资产部,地址:防城港市港口区渔万路29号二楼209室,邮编:538001。报考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历证书、驾驶证、荣誉证等有效证件复印件各1份,填写好《防城港市总工会招聘机关工作人员报名表》1份。报考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经查实,即取消录用资格。
(二)经面试、考察等程序,确定录用人员
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当天报考人员须携带报名时提交的相关复印件的原件进行审核。
四、聘用管理
录用人员为防城港市总工会的合同制聘用人员,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经防城港市总工会综合考核通过并审批后正式聘用,与防城港市总工会签订《劳动合同》,待遇按《防城港市总工会聘用人员薪酬管理办法》实行参照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待遇,试用期工资按工资总额的80%计发,按规定缴纳四险一金。
联系电话:0770—2826262,2820328。
五、本简章由防城港市总工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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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城港市总工会
2020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