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及专业(附件)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3.具有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办法:
笔试加面试。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
四、招聘程序和时间安排
1.简历投递时间
截止日期:2020年5月10日(邮寄方式以邮戳为准),不投简历者,不能获取录用资格。
2.简历投递方式
邮件投递:登陆气象人才招聘系统http://zp.cmatec.cn,注册、登录后投递简历。
3.条件审核
2020年5月11-16日,人事科组织对报名毕业生进行基本条件审核,通知符合基本条件的毕业生参加考试,并在湖南气象网进行公告。
4.公开考试
资格审查合格的毕业生统一参加考试,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具有硕士以上学历毕业生不参加笔试,只参加面试。考试时间、考试方式与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笔试采取委托第三方出题并考试,笔试形式为闭卷,总分100分,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主要考察与所报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
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职位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面试顺序由抽签决定。
面试内容及形式:自我介绍(5分钟、30分)+统一面试题1道(时间10分钟、30分)+随机专业知识题1道(时间10分钟、40分)。
5.体检考察:按体检对象与计划招录计划1:1的比例,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名顺序确定体检对象;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名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规定执行,体检地点、体检时间待定。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笔试加面试)结合体检及考察情况,经市局党组研究提出聘用建议,然后报省局人事处确定拟聘人员,公布拟聘用名单。
6.公示
拟聘人员信息在湖南气象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五、递补
应聘人员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或人员不足时,可以从同一岗位考试合格人员中,按照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1)笔试后放弃面试的;
(2)自愿放弃聘用的;
(3)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4)公示后结果不符合要求的;
(5)未在规定的时间按时报到的;
(6)因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
调剂的岗位进行公示且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六、签订就业协议
公示结束无异议的,须在10个工作日内签订就业协议。10个工作日内未签订的,视为放弃,重新递补和调剂。
七、报到及资格复审
拟聘人员在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关证书及报到证后在规定的期限内到用人单位报到,并进行资格复审。对于符合条件的人员,用人单位填写《气象部门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审核表》,报省局人事处批复后,存入个人档案。对于不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取消录用资格。
八、聘用
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受聘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
受聘人员凭《气象部门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审核表》和聘用合同办理人事关系有关手续。
九、工作纪律
1.严格执行保密制度,本次考试均参照国家公务员考试进行,所有考官在面试期间均上缴通讯工具并统一保管。
2.本次公开招录工作由市局纪检组全程监督。相关工作人员要及时公告公示有关情况,要严肃工作纪律,认真做好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等环节的工作,防止和排除各种干扰,确保公正公平。对参加公开选拔过程出现的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一经发现取消其招录资格。
十、联系方式
地址:湖南省郴州市兴城路11号湖南省郴州市气象局人事教育科
邮政编码:423000
联系电话0735-2236324QQ联系:555916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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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事业单位招聘本科以上毕业生需求信息明细表(国家气象系统编制).docx
湖南省郴州市气象局
2020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