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人数及职责
(一)招聘岗位
辅助执法岗位
(二)招聘人数
编外人员6名。
(三)工作职责
劳动保障监察辅助执法、对用人单位实施日常监督巡查、相关政策宣传。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行为,执行力强,有大局意识,服从工作安排;
2.具有专科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3.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要求;
4.年龄在35周岁(含)以下(年龄截止时间为报名首日)。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有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
5.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6.提交虚假个人信息情况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0年4月26日至2020年4月28日
2.报名地点:隆昌市金华路锦林大厦6楼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关系股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人员要在报名前填报《隆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招聘辅助执法人员报名表》1份,本人须持下列相关证件、资料参加报名: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有效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上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证明1份,近期免冠2寸彩照1张;3.报名中填写的“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二)考试
隆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聘领导小组根据工作需要,统一组织实施考试。考试形式由隆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三)体检
体检参照国家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进行。统一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招聘资格。因个人原因放弃或者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空缺,根据考试情况递补体检对象。
(四)考察
本人需要提供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乱纪证明材料。
(五)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人选,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聘期为两年,试用期为壹个月。
四、薪酬待遇
1.工资待遇:试用期月基本工资不低于内江市最低工资标准;转正后月基本工资和奖金由单位确定。
2、单位按规定购买养老、医疗、失业和工伤保险。
五、纪律和监督
考聘工作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如有违反纪律要求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本公告由隆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六、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0832-3990591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的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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