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对象及基本条件
(一)公开招聘的对象: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应、历届毕业生。
(二)公开招聘的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正派;
3.热爱社会公益事业,吃苦精神强,愿意为贫困群众服务;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熟练操作WORD、EXCEL办公软件;
6.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积极的工作热情,较强的口头和书面表达能力;
7.年满18周岁及以上,45周岁及以下。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本人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2.本人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本人直系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二、招聘岗位、名额和具体条件
共计划招聘2名扶贫信息员,专业不限,计算机类、统计学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汉语言文学、财会类专业优先,有行政事业单位工作经验者优先。
招聘范围:东兴市内长居人员
三、聘用程序和办法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同时进行)、面试考核、决定聘用等程序进行;
1.报名时间:2020年4月26日—4月30日;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将本人简历、身份证、相关学历学位证书和荣誉证书等扫描件(简历接收邮箱:dxfpb@126.com);
3.本单位对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发出面试通知。面试时提交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历证(应届毕业生开具学校证明)及职业技术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未获面试资格者,不另行通知。经面试合格后择优予以聘用,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提交的所有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因网上报名提交的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由报考者自行承担责任。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的,取消应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四、被聘用人员的待遇
1.试用期满经考核达到岗位要求的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为1年,一年一聘,可以续聘。聘用人员须进行试用,试用期为2个月。工资为3000元/月(含个人应缴纳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五险费用)。
2.合同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可重新签订合同予以续聘。本单位可根据考核结果对聘用人员作留用或解聘的决定。
五、其他事项
1.联系电话:7681256;
2.地址:政府办公大楼106室(东兴市兴东路281号);
3.未尽事宜由东兴市扶贫开发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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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兴市扶贫开发办公室
2020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