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本办拟招聘劳务派遣雇用人员,具体事宜如下:
一、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遵守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
(二)全日制法律专业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三)30周岁以下(1988年5月31日以后出生);
(四)熟练使用计算机办公软件,文字录入速度在每分钟70字以上;
(五)具有机动车驾驶证;
(六)居住在滨海新区塘沽及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范围内优先。
二、招聘人数及岗位
工作地点在本委自贸仲裁中心(天津市滨海新区中心商务区响螺湾MIG金融大厦)。
办案秘书岗位1名。主要从事接待咨询立案;协助仲裁庭办理仲裁案件;仲裁案件程序管理;仲裁案件文书送达;调证;内勤保障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8年7月18日至8月17日。
(二)报名方式:请将简历发至tjac2017@163.com,联系电话:59067380。
报名简历应附有近期本人照片,并提供以下材料复印件: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驾驶证,以及英语、计算机等级证书等。报考人员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弄虚作假,取消聘用资格。
四、考试
考试分笔试、面试和实习,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录用
根据面试、笔试和实习成绩并综合个人情况确定录用备选人员,由招聘单位进行考核,考核的主要内容为德、能、勤、绩、廉等情况,并对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复核。考核和复核合格者通知其参加体检,由此确定最终录用人员。录用人员统一与派谴公司签约,派驻天津仲裁委员会办公室工作。
六、薪酬待遇
国家法定节假日放假。试用期为2个月,五险一金。本科生综合工资3800元,研究生综合工资43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