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数及专业要求
韶关市直属学校招聘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的岗位数与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其中韶关学院医学院招聘的解剖学教师等医学类专业人员4名,由于专业性强,经研究,统一由市卫生健康局帮忙代为招聘(具体招聘办法详见“卫生健康系统的招聘公告”)。
二、招聘范围、对象、年龄及资格条件
㈠招聘对象及年龄要求
1.2020年国内普通高校全日制研究生(硕士、博士)学历学位应届毕业生(含符合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人社厅《关于实行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择业期政策(试行)的通知》(粤教毕〔2019〕3号)要求的择业期内的毕业生)。
2.2019年后在国(境)外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本科层次要求在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毕业),且于2020年7月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位认证函及《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等有关证明材料的毕业生。
3.年龄35周岁(含35周岁)以下(1985年5月23日以后出生)。
㈡资格条件:
1.按照《广东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4),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应符合报名岗位的专业要求(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上的专业为准,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名专业,不能作为报名专业的依据)。
2.报考者需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⑴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⑵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
⑶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⑷符合国家规定的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身体条件;
⑸具有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⑹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⑺具体年龄要求以各招聘岗位的年龄条件为准。
⑻应届毕业生指2020年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含符合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人社厅《关于实行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择业期政策(试行)的通知》(粤教毕〔2019〕3号)要求的择业期内的毕业生)。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录用:
⑴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⑵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
⑶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或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违约的人员。
⑷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⑸在读的非2020届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
⑹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招聘的报名截止日。
㈢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
2.2020年应届毕业生报名须于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招聘岗位需求的资格证。择业期内的毕业生须于报名截止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书。2019年后在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于2020年7月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未在规定时间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3.教师资格。具备相应层次学科的教师资格(详见附件1要求)。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考生,可根据人社部发〔2020〕24号的通知要求:对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凡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高校毕业生,可以先上岗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对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准入类职业资格,高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被聘用从事相关工作的,事业单位与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签订聘用合同时,应当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职业资格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4.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的岗位。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检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考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如专业目录中的“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A120202),其岗位条件为“企业管理”(财务管理方向),那么专业中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的不可报考。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三、招聘时间
根据当前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形势,5月份招聘活动仍是通过微信视频直播的形式,与应聘者在线互动招聘。
网上招聘时间:5月23日。
视频招聘场次时间:5月23日9:00-17:00。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招聘以网上招聘的方式开展,招聘工作严格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通过微信视频直播的形式,与应聘者在线互动招聘方式进行。
发布招聘公告
在韶关市2020届第二批“丹霞英才”网络视频招聘的微信H5和韶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rsj.sg.gov.cn/)、韶关市教育局门户网站(http://jy.sg.gov.cn)以及各招聘学校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㈡网上报名及资格审核
1.网上报名:自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至5月20日17:00止。报名者将应聘所需提交材料扫描件发送E-mail至所选择报名学校的邮箱(见附件2),同时,邮件主题注明:姓名+应聘学校及应聘岗位(如:张三/单位+岗位)。
2.网上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⑴提交附件3《广东韶关“丹霞英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电子版。
⑵2020年应届硕士研究毕业生需提供①居民身份证;②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③报考相应职位的教师资格证的原件;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必须提交承诺书,保证在2021年8月30日前取得并提交教师资格证;④本科学历学位毕业证的原件。
⑶择业期内的毕业生(即2018、2019年的硕士研究毕业生)需提供①居民身份证;②本科和研究生学历学位证原件;③报考相应职位的教师资格证原件;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必须提交承诺书,保证在2021年8月30日前取得并提交教师资格证。
⑷2019年后在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需提供①居民身份证;②毕业证和学位证(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等有关证明材料);③报考相应职位的教师资格证原件;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必须提交承诺书,保证在2021年8月30日前取得并提交教师资格证。
⑸报考医学院的思想政治教师和政治辅导员岗位的必须提供“中共党员”证明材料。
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或隐瞒信息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4.资格审查:
由用人单位专门的审核人员对网上报名的应聘者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对符合招聘要求且条件优秀的人员由专人电话通知参加微信视频面试的时间。
注意:参加5月23日面试的人员,由审核人员对截止到5月20日17:00止的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筛选后确定的。
五、视频面试流程
符合招聘要求且条件优秀的应聘者,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面试采取视频面谈测评的方法进行。
1.由用人单位联系应聘者具体时间段,请应聘者在时间段内保持电话畅通。韶关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招聘面试使用的视频通讯电话号码:18718118948(微信同号,无需主动添加)。工作人员会将参与视频面试的人员拉入组建的微信群(无需主动加群)。
2.抽签。视频面试当日上午8点15分,工作人员会在群里通知面试的人员观看现场直播面试顺序的抽签视频,按抽签的顺序进行面试。
3.视频面试。由韶关市教育局统筹组建面试工作组,负责应聘考生的面试考核工作。视频面谈测评主要对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和综合分析、临场应变、组织协调、举止仪表、语言表达、适应岗位的潜能等进行综合测评,测评成绩分为优秀(85分以上)、良好(70分以上)、一般(60分以上)三个等次,面试完毕后,同一岗位从高分起择优聘用,面试结果由各招聘单位工作人员在24小时内通知。
4.确定意向。成绩优秀的确定为拟聘人选,可直接签订就业协议书。如参加面试并通过的应聘人员未在5月29日前将就业协议书寄给用人单位,则视同本人自愿放弃该岗位录用。
最终录用人员的面试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2020年6月1日后在韶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rsj.sg.gov.cn/)、韶关市教育局门户网站(http://jy.sg.gov.cn)公布。
六、考察聘用阶段(待疫情结束后进行)
㈠体检。根据最终签定就业协议书的人员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在指定的韶关市综合性公立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及项目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实施,教师岗位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不合格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复检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㈡考察。对体检合格者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进行审查。考察不合格或者自己放弃聘用的,不再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七、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办理聘用人员名单。拟办理聘用人员名单将在韶关1233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http://rsj.sg.gov.cn/)及韶关市教育局门户网站(http://jy.sg.gov.cn)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名单有异议的,可向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人事科提出,监督投诉电话: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0751-6919613、人事科0751-6919623。恕不接受匿名投诉。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批聘用,签订聘用合同。拟聘人员从接到调档通知起三个月内办好相关手续,超过期限的按弃权处理。招聘单位须与新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1年的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岗位聘用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解聘手续。
八、福利待遇
㈠经批准的聘用人员列入全民所有制事业编制,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工资福利等待遇。
㈡享受多项人才货币补贴政策。①博士研究生可享受10万元生活补贴、20万元住房补贴、20万元紧缺适用人才安家费、4.8万元市政府津贴、每年9600元工资外津贴;②硕士研究生可享受8万元购房补贴、5万元紧缺适用人才安家费、2.4万元生活补贴、2.4万元市政府津贴。
㈢实行“丹霞英才卡”服务,可享受户籍办理、安居保障、子女入学(园)、社会保险、医疗、景区、公共交通、公积金、金融等方面的便捷服务。
以上公告由韶关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751-6919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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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届韶关市教育局直属学校第二批丹霞英才需求岗位一览表.xls
韶关市教育局
2020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