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对象及职位
(一)园长岗位要求
1.拟聘人数:6名;
2.学历:具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本科及以上学历;
3.专业:教育类相关专业;
4.证书要求:幼儿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园长任职资格证书;
园长任职资格证书:深圳市外的证书发证机关以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或市直属教育科研机构为准;深圳市内的证书发证机关以区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或区属教育科研机构为准;
5.年龄:原则上50周岁以下;
6.与岗位有关的其它条件:从事学前教育工作10年及以上,且具备3年及以上公办幼儿园副园长以上(含副园长)工作经验或3年及以上市一级以上(含市一级)幼儿园副园长以上(含副园长)工作经验;
7.放宽条件:如具有教育类相关专业的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工作年限及管理工作年限可适当放宽。
(二)财务岗位要求
1.拟聘人数:16名;
2.学历学位: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学历,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3.专业:财务及会计相关专业;
4.证书要求: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或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需备注年份及省份);
5.与岗位有关的其它条件:40周岁以下(特别优秀放宽至45岁),具有财务、会计、审计工作经验,且目前仍在岗;
6.放宽条件:具有2年及以上深圳市内国库支付中心主管会计、事业单位核算会计、机关事业单位报账会计工作经验且目前在岗者优先考虑,有此工作经验者学历可放宽至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大专学历。
(三)岗位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和职业道德;
4.热爱教育事业,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40周岁(50周岁)以下:年龄的计算在1979年4月27日(1969年4月27日)后出生可报考;年限的计算及获取资格条件截止至2020年4月27日。
(四)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参加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被认为有考试作弊行为在限制报考期限内的工作人员;
3.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4.未经现工作单位同意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5.现役军人;
6.失信惩戒对象;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与程序
(一)报名时间、方式
1.报名时间:2020年4月27日至2020年5月10日。
2.方式:采用邮寄报名或邮件报名方式。
①邮寄报名:将报名材料通过邮政EMS邮寄至深圳市罗湖区贝丽北路1号罗湖区教育局11楼人事科,收件人:陈老师,电话:0755-22185773。
②邮件报名:将报名材料扫描后(按报名材料从上至下的顺序整理并合并为一个PDF文件)发送到电子邮箱:rsk_201m@luohuedu.net(邮件名称格式:“报考岗位名称+本人姓名”)。
(二)报名材料
不论何种方式报名,须提交以下材料(扫描件或复印件):
1.《深圳市罗湖区教育系统公办幼儿园招聘非常设岗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2.身份证;
3.学历、学位证书;
4.学历、学位验证证明(如报名时未验证,可承诺并申请延迟至签订聘用合同时提交);
5.工作单位开具的任职经历、岗位证明等证明材料(须有任职单位证明,证明须有单位名称加盖印章,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如报名时未开具,可承诺并申请延迟至签订聘用合同时提交);
6.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
7.业绩、获奖等其它材料(按填入报名登记表中的获得荣誉称号或获奖情况等相对应提供);
8.个人简历。
应聘人员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如弄虚作假,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三)资格审查
1.罗湖区教育局对应聘者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择优选择报名人员进入面试环节。
2.符合报考条件且较优秀者未进入面试环节、进入面试环节但未能入围体检的人员,列入罗湖区公办幼儿园园长/副园长/财务人才储备库,待有园长/副园长/财务岗位空缺时优先聘用。
(四)面试
本次招聘由深圳市罗湖区教育局组织,符合应聘条件并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由教育局统一通知参加面试。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形式另行通知。
(五)确定入围体检人选
根据应聘者面试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按岗位拟聘用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入围人选。
由拟聘单位组织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人员应按时参加体检,否则视为放弃资格。具体体检由拟聘单位另行通知。
(六)考察
1.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表现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
2.财务岗位放宽条件者还考察应具备的岗位技能:熟练掌握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金财系统操作、工资发放、国库集中支付报账,税务申报、编制预决算报告、编制年度财务报告;了解并熟悉内控报告、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等。
(七)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由罗湖区教育局下属公办幼儿园与其签订非常设岗位聘用合同,按《劳动合同法》规定试用期。
三、薪酬待遇
1.参照《深圳市公办幼儿园教职工过渡期薪酬参照基准》确定岗位执行;
2.购买五险一金;
3.享受带薪假期。
四、本公告由深圳市罗湖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五、咨询方式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贝丽北路1号罗湖区教育局11楼人事科。
联系人及电话:陈老师,联系电话:0755-22185773;郭老师,联系电话:0755-22185735。
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30-11:30,下午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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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罗湖区教育系统公办幼儿园招聘非常设岗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深圳市罗湖区教育局
2020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