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计划
根据各单位申报需求情况,本次共计划招聘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142名(具体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1)。
二、招聘范围
江山市户籍(以2020年5月8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部分岗位不限户籍(详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愿意履行编外用工义务,服从单位管理,遵守纪律;
3、身体健康;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5、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其他不宜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6、部分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计算在内。
7、年龄30周岁以下为1989年5月8日以后出生;年龄35周岁以下为1984年5月8日以后出生;年龄40周岁以下为1979年5月8日以后出生;年龄45周岁以下为1974年5月8日以后出生。
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工作经历时间、相关年限要求均计算到2020年5月8日。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分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体(技)能测试(特定岗位)、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等程序。招聘各环节相关信息均会在江山市人民政府网(网址:www.jiangshan.gov.cn/col/col1224395/index.html)发布。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5月8日-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逾期不在受理报名。因疫情防控需要,请考生自觉按照《现场报名防疫指南》(附件4)做好相应准备。
2、报名地点: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六楼会议室(江山市区鹿溪北路238号)。
3、报名者需带材料:报名表一份(详见附件2,请考生自行下载填写、打印,并粘贴1寸免冠近照),身份证、学历证书、户口簿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以及报考岗位所需提供的其他证件、工作经历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岗位招聘人数与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须达到1:2开考比例才可开考,不足1:2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人数,直至核销该岗位招聘计划。核减核销指标数届时将向社会公告。报考岗位取消的,考生可自接到取消计划通知起24小时内进行改报名。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报名,退还考试费。
现为我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的,需征得现工作单位同意方可报考,并在报名时提供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函(附件3)。
报考者填报、提供的资料须真实可靠,如有弄虚作假、材料不实,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
用工单位根据报考者提供的资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缴纳考试费用50元。
审查通过的报考人员凭本人身份证领取《准考证》,发放准考证时间、地点另行公布。
(三)笔试
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和写作。笔试满分为100分。
报考应急管理局、传媒集团、检察院、环境卫生管理处驾驶员岗位的笔试科目为道路交通法规相关知识。笔试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四)体能测试
报考公安局协警、司法局司法行政辅助人员岗位的,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4比例确定体能测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参照附件3。
体能测试对象放弃或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能测试的,或体能测试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体能测试在人力社保局参与下,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技能测试
报考传媒集团编辑(电视广告)、编辑(信息网审核)、编辑(信息网编辑)、记者、摄像岗位的,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5比例确定技能测试对象(若最后一名出现笔试分并列现象,则同分人员全部列入),不足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技能测试内容为新闻写作(50分)和专业知识面试(100分),满分为150分,合格分为90分。
上述参加技能测试的岗位,技能测试后不再参加面试。
报考应急管理局、传媒集团、检察院、环境卫生管理处驾驶员岗位的,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5比例确定技能测试对象(若最后一名出现笔试分并列现象,则同分人员全部列入),不足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技能测试内容为驾驶技能,具体项目由考官现场确定。驾驶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
技能测试对象放弃或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技能测试的,或技能测试不合格的,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技能测试在人力社保局参与下,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面试
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实际招聘岗位数,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若最后一名出现笔试分并列现象,则同分人员全部列入面试),不足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
报考应急管理局、传媒集团、检察院、环境卫生管理处驾驶员岗位的,根据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3确定入围面试(面谈)对象(若最后一名出现技能测试分并列现象,则同分人员全部列入),不足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对象放弃或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七)体检
面试(技能测试)合格的,计算总成绩。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总成绩。
报考应急管理局、传媒集团、检察院、环境卫生管理处驾驶员岗位的,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按技能测试成绩×60%+面试(面谈)成绩×40%计算总成绩。
报考传媒集团编辑(电视广告)、编辑(信息网审核)、编辑(信息网编辑)、记者、摄像岗位的,按笔试成绩×40%+技能测试成绩÷1.5×60%计算总成绩。
在面试(技能测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实际招聘岗位数1:2(实际招聘岗位数3人及以上按1:1.2四舍五入)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标准参照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
(八)考察
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者确定考察对象。
考察工作由各用工单位组织,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
报考人员考察结论为不宜招聘为编外用工人员的或在考察阶段本人放弃招聘资格的,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招聘录用的依据。
(九)签订合同
经考试、体检、考察择优确定的对象,公示5日无异议后,由用工单位按照《江山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实行劳务派遣。
五、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持第二代身份证报名。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或公安机关出具的含本人照片的有效身份证明),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2、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核等过程中填写或提交的所有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3、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应在报名时提供县级民政(扶贫)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或特困证明,经审核后免除其考试费。
4、报考人员对报考资格条件、工资福利待遇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用工单位联系。
政策咨询电话0570-4695355、0570-4024720。
公告不明之处,由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用工单位共同研究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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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