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州市从化区环保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我区专职环保员队伍相关管理工作的通知》(从环领导小组办〔2018〕129号)精神,结合工作实际,我镇面向社会公开补充招录专职环保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公平、自愿、择优聘用的原则。
二、招聘人数
本次拟招聘专职环保员3名,安排在吕田镇环境保护办公室工作。
三、应聘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事业心责任感强,作风务实,吃苦耐劳,乐于奉献,热爱基层环境保护工作;
(二)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
(三)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四)持有C1以上驾驶证两年或以上;
(五)年龄在40周岁以下(含40岁,即1978年7月23日以后出生);
(六)有一定的语言表达、文字书写、组织协调和计算机应用操作能力;
(七)专业要求:不限。具备环境保护相关专业知识(环境科学、环境工程、安全工程、水质科学与技术、环境科学与工程、环境监察、环境监测与治理技术、生态学、应用化学、大气科学技术、给水排水工程、水文与水资源工程、法学等专业)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八)具有环境保护专业技术中级职称以上的,或在基层环保部门、镇(街、园区)、企事业单位从事环保工作、应急管理工作3年以上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九)报考人员户籍所在地或常住地为从化区吕田镇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十)需夜间巡查,适合男性。
四、招聘程序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地点:从化区吕田镇人民政府组织人事办,咨询电话:020-87856223。
3.报名时间:2018年7月30日至2018年8月1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5:00至17:00)。
4.报名须提交资料
(1)已填妥的《吕田镇公开补充招录专职环保员报名表》(见附件);
(2)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计生证明及相关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现场核对后退回)。
(三)资格审查
对应聘者提交的相关资料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应聘考试资格的人员进行信息登记,通知参加考试。应聘人员所提交的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全面,如有弄虚作假,取消其考试资格。
(四)考试
本次考试综合成绩由笔试、面试两项分数构成。采用百分制,其中笔试占40%,面试占60%,成绩均按照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计算。
1.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对应聘者的职业素质、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依笔试成绩高低确定面试人选,如未达到此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员。面试资格、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考试结束后,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依考试综合成绩高低确定体检名单,若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高低确定。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的要求,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按考试成绩高低顺延递补另行确定人选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者个人承担。
(六)考察与资格复审
根据广东省人社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276号)相关规定,对体检合格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如发现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由此出现的空额,按考生的考试成绩高低依次等额递补人选进行体检和考察。在考察过程中,考生必须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及由具有认定资质的机构出具的学历鉴定书。
(七)公示
根据应聘者考试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广州市从化区政府门户网站公示5天。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名单有异议的,可向从化区吕田镇人民政府组织人事办反映,投诉电话:020-87856233。
五、工资待遇
工资福利待遇参照从化专职安全员薪酬标准执行。
六、本公告未提及事项且上级有文件明确规定的,从其规定。
特此公告。
附件:吕田镇公开补充招录专职环保员报名表.doc
广州市从化区吕田镇人民政府
2018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