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条件
1.年龄在35周岁(即1984年5月18日以后出生)以下;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
3.爱岗敬业,服从工作安排,工作责任心强,具有较强的团队意识;
4.专业基础扎实、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积极的工作态度、勤奋好学、工作严谨,有较强的团队意识。
二、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相关条件要求
见附件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1.应聘者请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相关资格证书或考试合格证明的原件到常熟市第五人民医院(珠江路289号)人事科(中心行政楼三楼,联系电话:52867150)报名。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填写应聘报名表,并提供近期白底免冠一寸照片2张。
2.报名时间:2020年5月18日—22日,8:00-11:00,13:00-16:00。
四、考试及聘用
1.单位适时组织应聘人员参加笔试(设及格分60分)、面试(设及格分60分),按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不超过2:1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进入面试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面试对象。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分者,面试分数保留2位小数点,第3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处理)。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2.单位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统一到指定体检地点集中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版《公务员聘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或政审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单位择优递补。
3.单位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后,将在单位公示5天。公示期间,若有群众反映公示对象有关情况,请用书面署名材料或直接到单位纪检监察室(电话:52867190)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映人必须提供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示负责,对不署名的一般不予受理。单位纪检监察室对反映人和反映情况将严格保密,并及时组织人员调查核实。
4.对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单位发出聘用通知,办理相关手续。
五、报酬待遇
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金)和缴纳住房公积金。应聘者一旦被聘用,须按聘用通知规定的时间内及时报到。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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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熟市第五人民医院
2020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