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名额、招聘对象和报考资格条件
(一)招聘岗位和名额
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7名,具体招聘岗位和名额详见《保亭县人民医院2020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对象和报考资格条件
1.招聘对象:政治素质好,有志为保亭县人民医院发展作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
2.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要求:具体见《岗位表》要求;
(3)户籍要求:海南省户籍是指在2020年4月1日前,常住人员登记户口在海南省的人员。具体见《岗位表》要求;
(4)学历要求: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和专业条件,毕业时获得毕业证,并能从学信网上查询到相关信息,《岗位表》招聘岗位有学位条件要求的,需有相关学位证书;
(5)遵守宪法和法律;
(6)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7)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8)无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9)委培、定向及在编在岗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所属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证明。故意隐瞒,不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者,由此产生的后果,考生自负;
(10)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3.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失信被执行人。
6.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7.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其他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二、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通过保亭县人民医院网站发布,公告时间为7个工作日:2020年5月13日-5月21日。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5月25日8:00-5月27日17:30。
2.报名方式及地点:采取现场报名或网络报名的方式,现场报名地点在保亭县人民医院人事科,网络报名:邮箱79123656@qq.com。
3.报名者须提交的材料(网络报名者需将报名要求的材料扫描后打包发送至规定邮箱):
(1)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户口本、身份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证件原件审核后当场退回);
(2)原单位工作经历证明一份;
(3)《保亭县人民医院2020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表》(下载附件2,本人签名);
(4)本人近期正面彩色免冠照片2张;
(5)有工作单位(在编在岗)人员,需提供原所在单位及所属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6)其他岗位相关要求材料。
4.相关要求:
(1)报名工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并负责报名者的资格审查;
(2)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
(三)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束后,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无异议,将对资格审查合格者核发《准考证》。报考人数较少,未形成竞争的,须有领导小组三分之二以上成员表决通过,且表决情况记录在册。
(四)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报名资格
1.本人及配偶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
2.参与非法邪教组织,参与黄、赌、毒等活动,在政法机关有记录的;
3.被政法机关、纪检部门立案审查尚未解除,以及有违反社会治安处罚法行为,在当地公安部门有记录的;
4.弄虚作假,伪造资格证件和应聘条件资料的。
(五)考核程序
1.笔试
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采用闭卷考试方式进行。专技岗位笔试内容为学科专业知识、其他招考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招聘岗位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参加保亭赴鄂抗疫医疗队医护人员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2.面试
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面试地点参加面试,面试时间为15分钟,主要对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专业知识、业务能力等方面进行考核,重点考核应聘人员适应岗位的能力,面试成绩为百分制,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聘用(具体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计分方法
计分方法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报考同一职位有两名以上考生出现总成绩相同时,其名次按下列办法确定: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若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相同情况下,加试一场面试,以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入围体检人员),综合成绩在保亭县人民医院网站公布,公告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六)体检
1.体检由招聘领导小组参照《国家机关录用公务员体检项目和标准》的有关规定来进行,并组织到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
2.对体检结果有疑问者,从知道体检结果3天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并到指定的三甲医院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时应当有纪检人员参与。
3.对体检不合格者或自愿放弃者,不予聘用。
(七)政审考察
1.政审考察内容主要是考察入围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计划生育、是否违法违纪等情况。
2.因政审考察不合格造成的职位空缺,按招聘岗位的考试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八)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公示
体检结束后,入围人员需提供本人及配偶的计划生育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等材料,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综合成绩、体检的结果,确定拟聘用工作人员名单,并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人员有异议的可提供实据向保亭县人民医院纪检部门反映,若公示期满,未收到任何举报材料,将正式确定聘用人员并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三、工资福利待遇
被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四、纪律要求
本次招聘工作由保亭县人民医院负责组织实施,县卫健委监督指导,招聘工作全过程实行阳光操作,每个环节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同时接受社会监督。凡发现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本工作方案由保亭县人民医院2020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98-83603096
(咨询时间:上午08:00—12:00;下午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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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0年保亭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2.2020年保亭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保亭县人民医院
2020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