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鲁人社发〔201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县(市)区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济人字〔2009〕96号)等有关规定,现就2018年平阴县卫计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7年8月6日以后出生);
(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和其他资格条件。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及资格证书须在2018年8月6日之前取得。
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属在职人员应聘的,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能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现役军人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应聘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由我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指2014年、2015年、2016年招募和选派人员)报考的,实行定向招聘。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该优惠政策。
二、招聘岗位和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40人,其中:平阴县人民医院、平阴县中医医院计划招聘人员控制总量工作人员34人(按照《关于印发山东省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鲁人社发〔2017〕53号文件有关规定,实行备案制管理);平阴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等4个单位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6人(详见附件1、附件2)。
三、报名和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与方式。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8年8月6日9:00-8月8日16:00
查询、缴费时间:2018年8月7日9:00-8月9日16:00
准考证打印:2018年8月14日
报名、缴费网址:平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平阴动态公告公示栏”(http://zhengwu.pingyin.gov.cn/channels/163.html)
(二)个人报名。应聘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按照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相关个人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通过前多次登录填报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应聘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因应聘人员提交报名申请材料不准确、不齐全,影响网上报名的,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应后果。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三)资格初审。由平阴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具体负责,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网上报名期间,县卫计局将公布咨询电话并安排专人值班,提供咨询服务。
(四)查询初审结果。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须及时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对招聘单位要求补充信息的,应当及时完整地补充报考信息。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招聘岗位;报名资格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可以改报其他招聘岗位。
(五)网上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要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确认,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根据山东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报名人员应缴纳笔试考务费每人40元。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在网上初审通过后,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携带有关证明材料于2018年8月9日9:00--16:00到平阴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办理现场确认和减免考务费手续。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六)招聘计划调整。报名缴费结束后,最终报考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平阴县人民医院被取消或核减的招聘计划调整到平阴县人民医院临床A岗位;平阴县中医医院被取消或核减的招聘计划调整到平阴县中医医院临床A岗位;其他招聘单位被核减或取消的招聘计划不再进行调整。
应聘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经本人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给予一次改报其他符合条件岗位的机会,不同意改报或不符合改报条件的予以退费。招聘计划的取消、核减及调整情况在网上进行公布。
(七)打印准考证。缴费成功的应聘人员于2018年8月14日至笔试开考前,登录报名网站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以及《2018年平阴县卫计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一式两份(参加现场资格审核、面试时用)。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弄虚作假或隐瞒有关情况骗取报考和聘用资格的,查实后取消其报考和聘用资格,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四、考试方法及现场资格审核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由县人社局具体负责。
笔试内容为医学类(含临床、影像、检验、中医等)卫生专业基础知识。
笔试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为保证新聘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最低合格分数线根据招聘计划和笔试情况确定。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根据各招聘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
笔试成绩、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名单及现场资格审核的有关事项,经县人社局、县卫计局审核后在网上进行公布。
(二)现场资格审查
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由平阴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组织。因个人原因逾期未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未领取面试通知书或现场资格审核不合格造成的人员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各招聘岗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详见网上公告
现场资格审查地点:平阴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现场资格审查需提供材料:
①《2018年平阴县卫计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与《诚信承诺书》(一式2份,正反面在同一张A4纸上)。
②有效期内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同底2寸免冠照片4张。
③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
④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应资格证书。
⑤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经审查单位同意,也可在考察时提供)。
⑥留学归国人员应聘的,还要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报考定向招聘岗位人员,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以下材料:“三支一扶”人员需提供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需提供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需提供县以上主管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留存复印件,由资格审查工作人员审查签字确认。
经现场资格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应聘资格。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缴纳面试费70元,并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
(三)面试
面试由县人社局统一组织。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从事报考岗位工作应具备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按照每个测评要素各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计算各测评要素的平均分,并累加计算出应聘者的面试成绩,面试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设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达到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方可列为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
(四)成绩计算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和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由高分到低分按各招聘岗位计划等额组织考察、体检。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若出现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则对成绩相同者重新组织面试,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体检范围人选。
在考察体检时,因弃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人员空缺,也按照上述方法从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中等额递补。
五、考察体检
考察体检工作由平阴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组织,严格落实公开招聘回避、保密等纪律规定。凡考生无故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无故放弃聘用资格的,将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后果自负。
(一)考察。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应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要按照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应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每组应有2名及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二)体检。体检应在县级以上(含县级)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行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完毕,主检医生审核体检结果并签名,医疗机构加盖公章。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经查实后给予不予聘用的处理;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代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应聘资格。除特殊情况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外,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六、公示和聘用
对考察体检均合格的应聘人员在平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www.pingyin.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填写《事业单位招聘人员情况汇总表》和《事业单位招聘人员登记表》,按照人事管理权限报批或备案。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发给《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凭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实行备案制管理单位人员的聘用,按照上级有关备案制管理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受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办理就业手续或未到单位报到工作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在公示和聘用环节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在聘用单位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受聘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信息发布和其他
卫计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简章、成绩、公示等有关信息通过平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www.pingyin.gov.cn)进行发布。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组织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本简章由平阴县卫计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县卫计局0531-87897103、县人社局0531-87885887
监督电话:县纪委0531-87883716
附件1:2018年平阴县卫计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人员控制总量).xls
附件2:2018年平阴县卫计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事业编制).xls
平阴县卫计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