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爱心,有耐心,有志于越城教育事业,有良好的思想素质、职业道德,遵纪守法。
2.具有与履行招考岗位职责相匹配的专业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和身体心理素质。
3.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前教育除外)。国(境)外学历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4.户籍不限。
(二)2020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所应聘岗位须与所学专业(或所持有的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相对应,并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硕士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普通高校第一批录取的,或被评为省优毕业生;
3.师范类专业;
4.非师范类本科学历,且已获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应届毕业生,允许报考学前教育岗位、特殊教育岗位。
(三)历届全日制大学毕业生,须具备以下条件:
1.年龄条件:
(1)本科学历的,年龄须在30周岁及以下(1989年5月16日及以后出生,下同);其中,师范类专业毕业的,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及以下(1984年5月16日及以后出生,下同)。
(2)硕士及以上学历的,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及以下。
2.已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所应聘岗位须与教师资格证书相一致。其中,持有普通中学教师资格证书的考生可报考初中、小学、特殊教育的对应岗位,持有小学教师资格证书的考生可报考小学、特殊教育教师岗位,持有学前教育教师资格证书的考生只能报考学前教育岗位。
(四)学前教育岗位还允许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报考:目前在越城区、柯桥区、上虞区范围内幼儿园工作(2年及以上,时间可以计算到2019学年结束),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已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
(五)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宜应聘:
1.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规定不得将其确定为录用人选的人员;
2.在各类人事考试中曾被有关部门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并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现役军人。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本次共招聘68名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人员,具体岗位及数量如下:
岗位名称 |
招聘数量 |
岗位名称 |
招聘数量 |
初中语文 |
2 |
小学语文 |
30 |
初中数学 |
1 |
小学数学 |
10 |
初中英语 |
2 |
小学科学 |
1 |
初中社会 |
3 |
小学音乐 |
3 |
初中体育 (足球方向) |
1 |
小学美术 |
1 |
小学体育 (足球方向) |
2 |
小学美术 (书法方向) |
1 |
学前教育 |
10 |
特殊教育 |
1 |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1.网上报名。
(1)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到5月28日17时止。
(2)网址:登录越城区教体信息网(http://www.ycqedu.cn/),点击浮动图标“2020新教师招聘”进入报名平台。
(3)考生须根据报名页面提示,如实填写所有栏目。
(4)考生应持续关注平台信息,并按平台提示及时做好后续相关事项。
(5)特别提醒: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未经网上报名,不予参加现场确认。
2.现场确认。
(1)时间:另行通告。根据网报先后顺序,分时段前往报名(每位应聘者现场报名时间段请关注越城区教体信息网上公告)。
(2)地点:越城区体育中心(涂山路1号)。
(3)现场确认需由本人办理,不得代办。
(4)报考人员应自行从报名系统中下载并打印《越城区教育体育局2020年新教师招聘登记表》(一式两份),贴上近期免冠正面一寸照,并携带下列材料(分原件、复印件按顺序整理)办理报名手续。
A.2020年应届毕业生:①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②学生证及复印件;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④硕士及以上学历毕业的,需提供研究生就读证明;⑤第一批录取的,或被评为省优毕业生的,需提供学校出具的相关证明;⑥应届师范类毕业生的,需提供学校出具的应届师范类毕业生证明;⑦根据招考工作要求需补充提供的其他资料。
B.其他报考人员:①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②教师资格证及复印件;③毕业证书及复印件;④超过30周岁的师范类应聘者,需提供相关师范类专业毕业的证明;⑤以前述一之(四)条件报考学前教育岗位的,还需提供单位证明及社保证明(附件二);⑥根据招考工作要求需补充提供的其他资料。
3.同一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数3倍的,将按比例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数。报名人数不足3人的岗位不开考,允许报考该岗位的考生转报相近专业岗位。其他人员一经资格审定和确认,不得更改。
4.对符合报名条件的,按有关规定收取考务费用。
(二)考试
考试形式为笔试、面试。
1.笔试。
(1)笔试科目及内容。
笔试科目为《教育基础知识》(教育理论及应用)和《学科专业知识》(学科知识与教学)。
《教育基础知识》:根据中学、小学(特殊教育按小学)和幼儿教师岗位的不同要求,分别命制试题。
《学科专业知识》:考试范围为高等师范教育对应学科知识和中小学幼儿园相关学科知识。其中音乐、体育、美术、科学学科,中小学试卷相同。
(2)笔试时间。待定(提前在越城区教体信息网公告)。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3)笔试分值设置
笔试成绩=教育基础知识成绩×30%+学科专业知识成绩×70%
2.面试。
(1)面试入围人员的确定。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学科招聘计划数的3倍确定面试入围人员(招聘计划数10人及以上的,按招聘计划数的2倍确定);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若最后一名的笔试成绩相同,均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3)面试形式及分值设置。中小学(除音乐、体育、美术外)岗位、特殊教育岗位面试形式为模拟上课,着重考察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专业技能。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中小学音乐、体育、美术及学前教育岗位面试除模拟上课(满分为100分)外,还需进行专业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模拟上课成绩×4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60%。
面试各项成绩及总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2位。
(4)模拟上课、专业技能测试及面试总成绩,有一项低于60分者,为面试成绩不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予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3.附加分。
(1)以下报考人员附加分:硕士研究生学历的加3分,博士研究生学历的加5分,学前教育专业的应届本科生加2分。
(2)上述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在总成绩中计入附加分。
(三)体检、考察与录用
1.招聘考试计分方法。笔试,满分100分;面试,满分100分(保留小数点后2位)。
(1)中小学(除音乐、体育、美术外)岗位、特殊教育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附加分
(2)中小学音乐、美术、体育及学前教育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附加分
2.体检对象的确定。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总成绩并列时,面试成绩高者列前;面试成绩也相同时,则以笔试成绩中的学科专业知识成绩高者排位在前)按1:1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3.体检。参照人社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4.考察。应届毕业生以审查本人档案为主;其他人员主要到相关部门考察其政治思想素质、工作表现等情况。考察工作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规定执行。
5.录用。
(1)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根据体检结果及考察情况,在越城区教体信息网上公示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2)择岗。拟录用人员参加越城区教育体育局统一组织的择岗。同一岗位的拟录用人员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总成绩并列时,面试成绩高者列前;面试成绩也相同时,则以笔试成绩中的学科专业知识成绩高者排位在前)依次自主选择岗位。
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岗位选择或不选岗位的,视为自动放弃。
(3)录用。拟录用人员于2020年8月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和报到证报到并办理录用手续(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公告)。逾期不报到视作自动放弃。
录用人员(应届毕业生)在2020年8月报到时不能取得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录用资格。
录用人员(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允许聘用后1年内(2021年8月前)取得相应岗位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聘用后1年内仍未取得相应岗位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取消聘用资格。
已就业者应在择岗之前妥善处理好与所在单位的聘用(劳动合同)关系,可按调动或聘用办理入职手续。如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其他规定
1.越城区中小学幼儿园在编教师及参加越城区教育体育局面向2020年应届高校优秀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的拟录用人员(含未按规定签约、未参加体检的考生),不得参加本次招聘。
2.应聘者在应聘期间应密切关注越城区教体信息网站。招聘公告及招聘过程中的有关通知(包括各类名单、招聘各环节参与要求等)均将在越城区教体信息网站公告。请各应聘对象及时关注,并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招聘活动。任何环节未按规定时间、规定要求参加的,均视作自动放弃。
3.报考人员应诚实参加应聘。对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执行。
4.本次招聘面试后各环节若出现岗位空缺,均不再递补。
5.聘用人员按规定与用人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新录用教师第一年为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工资待遇按事业单位现行规定执行。新聘用人员5年内(含试用期),除国家政策规定外,不允许调动。违反聘用合同约定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6.本次招聘工作由越城区教育体育局组织实施,越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业务指导,越城区纪委监委进行监督,对违反招考纪律的单位和个人,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监督电话和电子邮箱,电话:0575—88262303、85120596、85148703,电子邮箱:ycqjtjjcs@126.com。
绍兴市越城区教育体育局组织人事科联系电话:85122379、88342973;联系人:余老师、金老师。
公告发布地址:越城区教体信息网(http://www.ycqedu.cn)
附件一:学校证明(样张)
附件二:幼儿园任教证明(样张)
绍兴市越城区教育体育局
2020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