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单位情况
参加本次招聘的事业单位,经费形式均为财政全额拨款,参加本次招聘被聘用的人员均列入事业编制。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教师类岗位招聘对象为以下三类人员:
1.应届毕业生: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委培生、定向生)并且毕业时能如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普通高等院校、普通高等职业技术院校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及2019年尚未初次就业的毕业生。必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1)毕业研究生;(2)普通高校综合成绩排名前50%的本科毕业生;(3)浙江师范大学、杭州师范大学、浙江外国语学院、浙江音乐学院留杭名单毕业生;(4)杭州市生源毕业生;(5)普通高校学前教育专业本科毕业生;(6)普通高校特殊教育专业本科毕业生。另,2018年6月1日至2020年5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具有杭州市户籍或硕士及以上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未落实工作的,可按应届毕业生报考。
2.在职在编公办教师:“在职在编公办教师”必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1)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并取得县级及以上综合性荣誉的优秀教师;(2)研究生学历并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3)夫妻分居;(4)随军调动;(5)杭州市区(指上城区、下城区、江干区、西湖区、高新(滨江)区、钱塘新区、萧山区、余杭区)中小学幼儿园在职在编公办教师。
3.在职非编教师:指具有杭州市户籍且现仍在杭州市区(指上城区、下城区、江干区、拱墅区、西湖区、高新(滨江)区、钱塘新区、萧山区、余杭区,下同)中小学或幼儿园任教的非事业编制教师。“在职非编教师”必须符合下列情形:2020年3月以来连续在杭州市区范围内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开办的中小学幼儿园(不含培训机构)任教,以签有正式劳动合同及缴纳的养老保险为依据(《浙江省社会保险历年参保证明》)。
(二)招聘条件
除符合上述招聘对象范围外,应聘人员还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
2.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高级职称的可放宽到45周岁(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具备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其中,应聘教师岗位的,具有适用的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等级证书(应聘语文教师普通话水平要求二级甲等及以上,应聘其他教师要求二级乙等及以上)。根据人社部、教育部等七部委《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等精神,具体要求如下:(1)2020届本科毕业生报考教师岗位,暂不要求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但在1年试用期内必须取得适用的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等级证书;(2)2019届、2020届毕业研究生报考教师岗位暂不要求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聘用后两年内必须取得适用的教师资格和普通话等级证书;(3)其他招聘对象报考教师岗位,报名时必须具备适用的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
5.具有岗位要求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技术职称和资历(见附件1)。
报考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6.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报名
本次招聘报名采用线上报名方式进行。
1.注册及报名
时间:2020年5月25日上午9时—2020年5月31日下午17时。
方式:
(1)登录拱墅区教育局教师招聘平台:
http://gsjszp.hzgsedu.cn
(2)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微信公众号:拱墅教育
点击查询,进入“教师招聘”,注册并根据招聘单位要求和个人实际情况填报个人简历并扫描上传报名所需材料(详见附件2)。完成报名后,应聘者请关注招聘平台或拱墅教育微信公众号—查询—教师招聘—个人中心—我的进度,查看个人报名资料审核状态和结果。
在本次招聘过程中,每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
在职教师、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的在职研究生报名时须上传现工作单位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
2.资格初审
2020年5月25日上午9时—2020年5月31日下午17时,此时间段内报名与资格初审同步进行,考生通过资格初审后仍可改报其他岗位。
2020年6月1日上午9时—2020年6月2日下午17时,此时间段内系统不对考生开放,招聘单位确认后报考人员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资格审查条件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解释。对资格初审未通过人员告知理由。
3.公布不开考岗位
2020年6月3日在杭州教育网(www.hzedu.gov.cn)、“杭州·拱墅”门户网(www.gongshu.gov.cn)的“拱墅教育专栏”、拱墅区教育局教师招聘平台、拱墅教育官方微信公众号上公布报名情况、不开考岗位和核减岗位情况。对报考人数不足招聘计划3倍的岗位,原则上不开考或酌情核减招聘计划。
4.网上调整报名
时间:2020年6月4日上午9时-下午17时。
不开考岗位报考人员和资格初审未通过人员可进行网上调整报名。杭州市其他城区因岗位不开考跨区调整至我区的考生需由原报考单位在报名表上盖章确认并注明“取消开考”(可提供电子文件)后,携报考纸质材料至拱墅区教育局人事科(地址:拱墅区北城街55号拱墅区人防大厦901室)改报我区岗位。未及时改报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5.资格复审
时间:2020年6月5日上午9时-下午17时。
各招聘单位对不开考岗位报考人员和资格初审未通过人员进行网上资格审查,对资格审查通过的人员在网上进行确认。资格复审未通过人员不再进行调整报名。
6.注意事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否则将取消报考资格。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与面试,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1.笔试
笔试科目一门,考试内容为应聘岗位相关学科的专业知识及教材教法。
笔试时间、形式另行通知。
考生在规定时间登录招考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考生必须凭准考证和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参加笔试。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大纲和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考生本人在规定时间内可浏览“杭州·拱墅”门户网、拱墅区教育局教师招聘平台查询笔试成绩。
对分数有疑义的,可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查分。查分申请由考生本人向拱墅区教育局提出(联系电话:0571—88259974,88259993),拱墅区教育局汇总后统一到杭州市教育局进行查分。
2.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该岗位笔试实际参考人员确定面试对象。
面试由拱墅区教育局组织实施。
面试方式。教师岗位为模拟上课,音、体、美、信息技术、幼儿教师岗位还需现场加试技能考核。
面试时间和地点届时在“杭州·拱墅”门户网、拱墅区教育局教师招聘平台公告。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的直接淘汰。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以笔试成绩的40%、面试成绩的60%合成总成绩(所有成绩都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考生凭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面试。
五、体检与考察
体检工作由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体检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费用由考生自理。考生如患有不能胜任教学工作的器质性疾病、精神疾病等疾病的,应向体检医生说明,如隐瞒不报,一经发现,不予录取或解除人事聘用关系。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对考察对象进行政审、调查了解现实表现情况。
体检、考察的具体事宣另行通知。
六、公示及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杭州教育网、“杭州·拱墅”门户网、拱墅区教育局教师招聘平台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拟聘用人员逾期不能报到的,或未能在报到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或发现有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报名时暂不要求提供教师资格证的普通高校2019届、2020届毕业生被聘用后在规定时间内不能取得适用的教师资格证的,解除聘用关系。
七、其他说明
应聘者凭学历专业或适用的教师资格证学科或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学科报考相应的岗位(注:教师资格证或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学科视同专业对口)。
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及中外合作大学毕业生报名时,还应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面试、体检、考察及公示期间,考生自行放弃或因故取消资格的,均不实行递补。
招聘计划中有关工作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0年6月30日。
专业条件参考《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和《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2008年)》。
本公告由拱墅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71—88259993,88259974
监督电话:0571—58237974
附件:
杭州市拱墅区教育局
2020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