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进人才的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岗位条件
1.普通高校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
2.具有相应的医师执业证书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考试通过成绩查询证明)。
3.本科年龄原则上在30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年龄原则上在35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年龄原则上在40周岁以下。
4.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违反校规校纪,受到处分处理的。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被开除公职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或不诚信记录,且处理期未满人员。
4.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享受的政策待遇
(一)引进的医疗人才享受医院在编职工“同等工资待遇”和人才教育激励政策待遇。
(二)高等院校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给予20万元安家费。在大庆购买住房的,给予10万元补贴。
(三)高等院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给予5万元安家费,
医院所需的特殊、紧缺专业或世界双一流建设高校的硕士研究生,给予最高10万元安家费;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大庆购买住房的,给予5万元补贴。
(四)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生,给予2万元安家费,医院所需的特殊、紧缺专业或世界双一流建设高校的本科生,给予最高5万元安家费。
(五)引进人才到岗工作满半年后,由医院与其签订《人才引进协议书》,兑现政策待遇资金。引进人才在医院工作五年内,提出辞职的,须退还50%已发政策待遇资金。
三、报名方法及程序
(一)网上报名。应聘人员请登录dqsrmyyrcyj@163.com(密码:0459-6612821)查询招聘信息、并将报名表发送至指定邮箱(rmyydwzz@163.com)。每名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
报名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招满为止。
(二)网上报名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应在网上报名期间登录报名邮箱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或修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在网上报名期间完善报名信息或选择其他适合岗位,重新提交应聘申请。
(三)报名注意事项
1.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数与引进岗位人数之比原则上为3:1。达不到3:1比例的,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
2.本公告中关于年龄、取得学历学位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含当日)。
四、引进方式
本次人才引进采取能力测评与组织考察相结合的方式,分四个批次进行。第一批次:2020年6月底;第二批次:2020年8月底;第三批次:2020年10月底;第四批次:2020年12月底。
(一)能力测评
能力测评主要结构化面试和实践技能考核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岗位所需理论知识、业务能力、沟通能力等。
(二)组织考察
按引进计划数与考察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内容主要包括:
1.核实其身份、学历学位、奖惩等情况,了解其现实表现。
2.向考察对象所在学校、工作单位所在地或居住地公安、检察、纪检等部门了解其是否有违纪违法情况。
考察不合格者不予引进,由此产生的空缺不予递补。
(三)体检
考察结束后,由人力资源部组织考察对象进行体检,体检内容及健康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引进,由此产生的空缺不予递补。
(四)公示
对拟引进人选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五)办理手续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按照规定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需在规定日期内来院报到,签订聘用合同,首次签订聘期为5年,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其他事宜
本公告由大庆人民医院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政策咨询电话:0459-6612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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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市人民医院
2020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