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的名额、专业、学历等资格要求(详见附表一)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年龄应符合各专业岗位要求。截止日期以2020年1月1日为准。例如:40周岁以下是指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符合拟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符合拟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3.国家和省、市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0年5月21日开始,2020年6月20日截止。
2、报名地点:开封市第五人民医院门诊楼5楼人事科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4、报名材料:
(1)应聘人员须持《2020年开封市第五人民医院公开招聘有经验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粘贴1寸免冠彩色照片)。
(2)身份证、资格证、执业证、毕业证和学历认证报告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如无学历认证报告可在学信网打印电子注册备案表)。
(3)提供与报名表同版照片一张。
(4)报考人员应对报名时提交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报考者与拟招聘岗位所要求的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个人承担。
四、考试由我院组织实施。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科目、内容由我院委托第三方命题,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笔试总分为100分。
通过资格审核参加笔试的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根据我院岗位急需紧缺的需要,个别专业性强的招聘岗位,通过资格审核的人数确实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我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2、笔试时间和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我院将及时向社会公布。
(二)面试测试
面试测试由我院制定方案并组织实施。面试测试满分为100分。
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实际参加面试的应试者人数达不到规定的面试比例的,组织现有人员面试。如果个别专业只有一名考生进入面试,应试者面试成绩须达到本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面试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或面试成绩不低于75分者,方可进入体检与考察。
我院在面试前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若面试审核时考生提供的信息与报名信息不一致或不符合应聘岗位条件的,取消考生面试资格。考生逾期未到面试指定地点,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办法: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总成绩。
总成绩出现并列的,组织加试。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与考察的人员。我院在面试结束两日内在本单位网站公示考生考试总成绩和进入体检与考察的人员名单。
体检与考察工作由我院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由我院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
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等有关规定执行。法律、法规和卫生计生主管部门有统一规定的,从其规定。
六、公示和聘用
体检与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我院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相关的聘用手续。受聘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书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有关手续,到我院报到。对本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聘用资格作废。
七、纪律与监督
严格公开招聘工作纪律,我院严格按照公开招聘各项制度规定,加强过程监督,切实做到及时发现、快速应对、严肃处理。招聘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和保密制度,确保公开招聘工作公平、公正。
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坚持公示制,招聘工作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应聘人员,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本规定招聘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招聘咨询电话:0371-22732568
监督电话:0371-22732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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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市第五人民医院
2020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