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面试、体检、政审,择优聘用。
二、招聘人数
招聘人数为6人,聘用人员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安排岗位。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男女不限,18岁以上,35岁以下(即1985年5月25日至2002年5月25日出生,个别有特长、特别优秀的,条件可适当放宽);
2.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行为;
4.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服从工作安排,团结协作,吃苦耐劳;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大新户籍优先聘用。
(二)岗位所需条件
详见岗位需求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治安处罚的人员或受过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4.因违法、违纪正在被调查处理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20年5月25至6月25日(上午9:00—12:00,下午3:00—17:30)。
2.报名方式
①网上报名。网上报名请填写《报名表》及扫描相关证件材料发送至dxzwzx190@163.com;
②现场报名。报名地址:大新县桂圆路大数据发展和公共服务监督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0771-362819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不接受现场递交。
3.报名材料:①本人近期1寸免冠相片2张;②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户口簿等相关有效证件原件和复印件,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等材料;③填写《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
应聘人员所留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顺畅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关闭通讯工具造成的后果由应聘本人承担。
(二)资格预审
报考人员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均确定为面试人选,报名者对所填内容及提供的各种材料的真实性及准确性承担全部责任。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报名资格。
(三)面试
面试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县大数据发展和公共服务监督管理办公室组织实施。面试主要测试思维和语言表达能力、职位匹配性、工作态度、应变能力、举止仪表等。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人员,体检费用自理。如体检不合格者,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聘用人员必须服从工作安排,否则取消聘用资格。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五、聘用及待遇
考试、体检和资格审查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选,并在大新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试用期为一个月,期满不能胜任工作岗位者,支付1500元工资后不再聘用,不满一个月的按日均算报酬;试用期内表现合格的由大新县大数据发展和公共服务监督管理办公室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期满后可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意愿续签合同或解除合同。合同实行一年一签。聘用人员的待遇按照大新县现行编外人员工资标准(2181元/月含四险)执行。聘用期间,用人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为聘用人员办理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等),聘用人员出差补助标准与在职在编人员一致。
六、费用来源
聘用人员的工资及相关费用由县财政安排解决。
七、其它事项说明
拟聘用人员如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需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未解除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造成与原单位存在纠纷或其他问题,由拟聘用人员自行负责。
点击下载>>>
1.大新县大数据发展和公共服务监督管理办公室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xls
2.大新县大数据发展和公共服务监督管理办公室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大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新县大数据发展和公共服务监督管理办公室
2020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