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年龄在26周岁以下;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思想上进,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组织纪律和保密意识强;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有就业经历的报名人员应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聘用后社保关系应转入仓山区劳务派遣公司统一管理。
二、岗位要求
环境生态类,环境科学类,环境科学与工程类、化学类专业,能够熟练掌握计算机办公系统操作及运用,具备相关的文字组织和写作能力。性别不限。
三、管理模式
编外人员日常工作由福州市仓山生态环境局负责。聘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与福州市仓山区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二个月,试用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四、人员薪酬
人员待遇暂按照仓山区编外聘用人员统一标准执行:
1、人员薪资2350元/月(含“五险一金”的个人缴交部分);
2、所聘用人员享受“五险一金”待遇。
今后,若福州市生态环境局有统一规定的,按市局规定的执行。
五、报名方式: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的形式,有意者请于2020年5月31日前,将相关报名材料发送至邮箱csqhbj@126.com。除报名表为电子档外,其余材料以扫描件或图片形式打包发送,打包文件名为:报考+姓名(如:报考+XXX)。报名材料文字图片要求清晰可辨,材料不清晰、不齐全或报名表填写不完整则视为审核不通过。
报名人员要认真阅读本公告及岗位要求,按要求如实填写本人的各项信息,并对提交的材料及填写的各项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凡有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
六、报名材料:
1、福州市仓山生态环境局招聘编外人员登记表电子版;
2、本人身份证及毕业证书原件拍照图片或扫描件;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电子版(登陆学信网查找学历在线验证报告)。
七、面试考核工作:
福州市仓山生态环境局对应聘报名人员资料进行收件并审核确定参加考核人员名单。参加考核人员需现场参加面试,并进行计算机办公系统操作和一篇较短公文的撰写;根据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将拟聘人员基本情况在政府网站或部门网站公示5天,公示结束后无异议的予以录用,电话通知录用人。
八、聘用
聘用人员与仓山区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合同每年一签。受聘人员在合同期内有违法违纪问题或出现其他不能适应岗位需要的情况,可以按相关规定予以解聘。
九、其他事项:
1、报名、岗位工作、面试和聘用咨询电话0591-63500605联系人: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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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仓山生态环境局
2020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