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人数
招聘普查工作辅助调查员2名(编外聘用),其中普查岗位1、普查岗位2各1名。如相关岗位无报名人员或经考试后无面试人选、招聘人选,该岗位的招聘名额调剂到另一岗位招聘。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报考人员须符合以下条件要求: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素质和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无违法犯罪记录。
2.热爱统计普查工作,服从领导,听从指挥,有责任心,吃苦耐劳,工作勤奋,作风正派,乐于奉献。有统计、会计或办公室文秘工作经验者优先聘用。
3.性别不限,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内(1985年5月28日及以后出生),身体健康,符合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岗位学历及专业要求:
(1)普查岗位1: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要求为统计学类各专业,会计与审计类中的会计学、会计、统计实务专业,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中的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计算机(与)信息管理、计算机信息应用,经济信息管理与计算机应用,计算机经济信息管理专业;
(2)普查岗位2: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要求为汉语言文学(教育)、中国语言文学(教育)、中文应用,秘书(学)、文秘(学)、中文(文秘或秘书)教育、文秘与办公自动化专业。
本次招聘使用《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19年)》进行专业条件的设置和审核,报考者可以通过福建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查阅。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职位,报考者所学专业应与《专业指导目录》中“××类”中所列的某一专业一致;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职位,符合所列专业的报考者准予报考。报考者要如实按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填写所学专业。
报考者的学历须为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承认、列入国民教育系列的相应学历,报考者用于报考相应职位的大专以上学历和专业,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
5.招考范围为上杭县,即报考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报考时常住户口(含持有的《居住证》,下同)在上杭县辖区内,或者上杭县辖区内的生源毕业生(即考入取得第一个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的院校前,户籍在上杭县辖区内的全日制普通教育毕业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公开考试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考生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现役军人、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6.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招聘到国有单位工作或从事招聘岗位工作的其他情形人员(如:违反综治、计划生育等政策法规的人员、法院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等)。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三、招聘考试办法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安排:
(1)报名时间:2020年5月28日至6月8日正常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6月1日后3:00—6:00)。
(2)报名方式、地点: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携带所应聘职位资格条件要求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同底一寸彩色照片3张和《报名表》到上杭县统计局人秘股报名(上杭县临江镇二环路金秋大厦二楼),联系电话:0597-3845356。收取的报名资料恕不退还。
(二)资格审查
1.应聘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对象及条件”的要求报名,并对《报名表》填报的报名信息和提交的相关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2.上杭县统计局招聘工作小组按照“招聘对象及条件”的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方可参加考试。
(三)招聘考试办法
招聘考试委托上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1.笔试(满分按100分计)
(1)笔试科目为《写作》,题型为主观题,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笔试合格线设定为60分,未达合格线的人员不确定为面试对象。
(2)笔试时间:另行通知,考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等以核发的《笔试准考证》为准。
2.面试(满分按100分计)
(1)面试人选确定。达到笔试合格线报考人员,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岗位招聘人数3倍确定面试人选,相关岗位确定为面试人选的最后1名若有同分数者,一并确定为该岗位面试人选。如相关岗位参加笔试人数不足招聘人数3倍,则参加笔试且达到合格线的人员全部确定为面试人选。如相关岗位有面试人选放弃,空缺名额从报考该岗位达到笔试合格线人员中按笔试成绩排序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如相关岗位无报名人员或无面试人选,该岗位的招聘名额调剂到另一岗位招聘并相应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内容。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查参加考试人员的理论政策水平、思维反应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以及履职所必备的基本知识和能力。
(3)面试要求。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等以核发的《面试通知书》为准。参加面试时,报考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等原件。
(4)各岗位参加面试的人数,超过招聘人数的,面试合格线设定为60分,未超过招聘人数的,面试合格线设定为70分;未达面试合格线的人员,不可确定为体检、考核对象。
3.有关事项
(1)如有报考人员不按考试规定的要求参加笔试、面试的,视作自愿放弃招考资格;如有报考人员在考试时违反笔试、面试考场规则等,情节严重的,取消招聘资格。
(2)本次招聘考试的总成绩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四)考察、体检及公示
1.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如相关岗位确定的考察对象最后1名考试总成绩有同分数者,以笔试成绩高分者为先;如笔试成绩又相同,则按照学历高、统计、会计或办公室文秘工作年限长、年龄小的顺序依次确定。
2.考察由县统计局考核小组按有关规定及招聘对象、条件的要求进行,确认考察对象报名所提交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规定的招聘对象、条件。如有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者,相关岗位按考试总成绩排序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考察对象人选。
3.经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体检对象,由县统计局按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的相关标准和要求统一组织体检,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自理。不按要求参加体检的或自愿放弃体检者,视为自愿放弃本次招聘资格,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在体检中如有身体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者,相关岗位按总成绩排序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人选。
4.如相关岗位无考察、体检人选,该岗位的招聘名额调剂到另一岗位招聘并相应确定考察、体检人选。
5.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的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聘用人员。
四、薪酬及聘用办法
1.聘用人员的薪酬待遇参照本单位编外人员待遇执行。
2.受聘人员由劳务派遣公司与其签订聘用合同派遣至上杭县统计局工作;聘用合同期为3年,实行2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除聘用合同;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双方同意,可以办理续签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服务期限原则上不少于1年。
3.聘用人员已和有关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且在合同期限内的,办理聘用手续前应自行解除原合同,如有隐瞒,后果自负。
4.招聘人选因本人原因未按要求办理聘用手续的,予以取消该人员的聘用资格,该职位按上述考察、体检办法相应递补人员。
五、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考察、体检等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已签订聘用合同的一律解除聘用合同,相应岗位按上述办法进行递补。
(二)应聘人员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在本次招聘期间必须保持畅通,无法联系造成影响招聘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三)本招聘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上杭县统计局。
点击下载>>>
上杭县统计局
2020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