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生物医药科技产业促进中心(上海新药研究开发中心)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公告
上海市生物医药科技产业促进中心(上海新药研究开发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于2010年9月由上海新药研究开发中心和上海市中医药科技产业促进中心合并成立,是上海市科委直属事业单位。在上海市科委指导下,中心以服务科技创新、促进产业发展为核心目标,以“项目管理、平台服务、产业推进”为主要职能。
由于工作需要,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沪人社专发(2009)4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财务管理工作人员1人。
一、基本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具有较强的沟通、组织协调能力,熟练使用办公软件;
3、参加了2018年4月上海市事业单位招录统一考试,成绩高于全市平均分数;
4、熟悉事业单位财会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具有两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注:应聘人员为外省市社会人员的,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不含上海市临时居住证),计算截止时间为2018年8月10日。
二、招聘岗位、职责、人数及具体要求
岗位:会计员(专技十二级)1名
岗位职责:
1、办理现金、银行的收付业务,登记现金、银行日记账;
2、审核付款凭证和审批手续,负责有关单据、账册等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3、协助做好项目经费管理、预决算管理和所得税清算等。
岗位要求:
1、大专以上学历,财务、会计等相关专业毕业,持有注册会计师证书;
2、熟练使用财务软件,工作认真负责,责任心强。
三、招聘办法
1、报名方式和时间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在“21世纪人才网”发布招聘信息。报名采取邮件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将“报名表”及身份证、学历、学位、职称和上海市事业单位招录统一考试成绩单等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hr@biopharm.sh.cn。报名截止时间2018年8月10日。
2、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递交材料必须真实有效。通过资格审核的对象,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岗位人数1:5的比例择优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3、面试
面试由我中心组织,由招聘小组根据招聘岗位任职条件,对应聘人员通过提问答辩交流等方式进行综合评分,择优录取。
4、体检和考察
拟聘人员由中心组织到本市三级甲等医院体检,并由中心对拟聘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素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
5、公示和录用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经中心党政领导班子集体讨论,确定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名单在“21世纪人才网”公示七天,公示期间无异议者,报上级单位审核批准,办理聘用手续。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人员,一经录用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等待遇。
6、联系方式
联系人:于老师联系电话:50277380
联系地址:浦东新区张江李时珍路288号
邮编:201203
监督电话:23112546
附件:《上海市生物医药科技产业促进中心(上海新药研究开发中心)公开招聘报名表》.docx
上海市生物医药科技产业促进中心(上海新药研究开发中心)
2018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