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8年度处所副职岗位公开招聘公告
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是实施政府公共卫生职能的核心专业机构,是城市公共卫生安全体系的主要组成部分。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沪人社专发(2009)4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公告。
一、招聘岗位数
(一)综合保障处副处长岗位,拟招聘数1。
(二)应急管理处副处长岗位,拟招聘数1。
(三)合作交流与培训处副处长岗位,拟招聘数1。
(四)实验室质量管理处副处长岗位,拟招聘数1。
(五)纪检监察处副处长岗位,拟招聘数1。
(六)结核病与艾滋病防治所副所长岗位,拟招聘数1。
(七)免疫规划所副所长岗位,拟招聘数1。
(八)慢性非传染性疾病与伤害防治所副所长岗位,拟招聘数1。
(九)公共服务与健康安全评价所副所长岗位,拟招聘数1。
二、招聘对象与条件
详见附表。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投递简历的方式,请应聘者登录中心网站招聘系统(http://116.236.221.9:8080/)进行网上注册,根据相关要求如实填写并上传应聘表及相关资料,其他方式投递简历均视为无效,并且恕不接待来电来访。报名时间:自本招聘公告发布至2018年5月31日截止。
(二)资格审查
我中心根据收到的应聘简历进行筛选与资格初审,通过审查的对象将会收到以邮件形式发出的面试通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对象将不另行通知,相关应聘材料不予退回。
(三)笔试与面试
收到面试通知的应聘者参加中心组织的综合测评及面试。综合测评和面试的内容主要为与岗位有关的基本理论、专业知识、技能以及综合素质等。根据笔试情况和面试表现综合评分,选拔合适人才。
(四)资格复审和考察
主要对考察人选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表现进行考察。考察结束后,经单位党委会研究确定录用人选。
(五)身体检查
通过面试者参加中心组织的体检。
(六)拟录用人员公示
根据综合测评、面试、考察等测试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21世纪人才网”和中心网站或其他媒体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经过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审核通过后,上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核准备案后再行录用手续。公示如有异议,并影响聘用的,将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上海市卫生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18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