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接考核招聘岗位、名额及要求
本次直接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3个岗位人数10人。其中岗位、名额及报考条件详见《江阳区2020年城区学校直接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要求表》(附件1)。
二、直接考核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直接考核招聘对象
符合本公告及附件1相应岗位条件的人员。其中,2020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等证书(因疫情防控工作安排,非本人原因无法按时获得有关证书原件的,可视情况予以适当延期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相关材料)。其他报考者必须在资格审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有关证书原件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考环节或不予聘用,且责任自负。
(二)直接考核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招聘岗位要求的报考条件(详见附件1)。其中:学历以毕业证书记载为准;专业以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记载为准;资格证书以实际取得的有效证书为准。
4.年龄: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1984年6月17日--2002年6月17日期间出生;具有中小学一级教师及以上职称资格证书的,1979年6月17日--2002年6月17日期间出生。以有效居民身份证记载为准。
5.报名时,江阳区内在职教师须由工作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6.应当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明确的相关回避规定。
如对自己是否符合职位资格条件有疑问,报名前请先拨打政策咨询电话进行咨询,不符合条件者请勿报考。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或行政开除处分的;
2.有违纪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近三年受到党纪政纪警告及以上处分的;
5.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6.现役军人;
7.其他不符合招聘条件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三、工作内容及程序
(一)程序和方式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不得兼报。
1.报名时间
2020年6月15日至6月17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30)。
2.报名地点
江阳区党政大楼(江阳区星光路6号)三楼区教育体育局大会议室。
3.报名所需材料
(1)《江阳区2020年城区学校直接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附件2);
(2)中小学一级教师及以上职称资格证书(审原件收复印件);
(3)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审原件收复印件);
(4)个人自荐材料1份。
2020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在资格审查时未取得毕业证的(含因疫情防控工作安排,非本人原因无法按时获得证书原件的情况),应出具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毕业证或学位证所载学历、学位和专业名称为准。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应出具教育部相关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学历认证请登录中国留学网(www.cscse.edu.cn)中“学历学位认证专栏”,按照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
委托报名时需提供委托书(委托人、受委托人须各自加盖指印)、委托人与受委托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资格审查
由区教育体育局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资格复审。经报名和资格审查合格后,确定进入考试人员。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及时告知。
报名时,考生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考核招聘的全过程,任何一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本公告招聘岗位条件的,均可取消考核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5.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间及地点
2020年6日23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30,凭报名时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到区教育体育局人事股领取面试通知书。代领面试通知书的,须由本人出具委托书(委托人和受委托人须各自加盖指印)并提供本人和受委托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二)考试
1.资格审查合格者参加考试。
2.考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考生面试成绩低于80分为不合格,不合格的不能参加体检,不能确定为聘用人员。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本人《面试通知书》。
3.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公布。
(三)体检
1.体检人员的确定:根据成绩从高到低,按照岗位招聘人数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面试成绩并列的,且不能按照岗位招聘人数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的,对面试成绩并列的人员再次组织面试进行筛选)。面试中违规违纪被取消面试成绩或面试资格的人员、未参加面试的人员、面试成绩为零分的人员或形不成竞争岗位未达到面试成绩合格线的人员,不能确定参加体检。
2.体检组织及标准:体检应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要求,复检应在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视为自动弃权。
(四)考核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核,考核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失信被执行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复核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作出考核合格与否的结论。对考核发现不符合要求、反映较差以及有严重精神疾病的,可以暂缓直至取消聘用资格。
(五)递补
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额,有递补对象的,按规定依次递补一次。
(六)公示与聘用
对考试、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在江阳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jiangyang.gov.cn/zwgk/jbxx/zwdt/rsjzkxx/qtks)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资格。一经公示后,因各种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等有关手续。
四、纪律与监督
(一)直接考核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二)直接考核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三)考核等过程必须有纪检人员在场参与;
(四)对违反招聘纪律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规定严肃处理。
五、公告解释权
本公告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政策规定执行。
政策咨询电话:0830-3123593
监督电话:0830-3123590
拨打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30
六、其他事项
(一)报名、领取面试通知书、面试时,考生需佩戴口罩,提供健康码(具体操作详见附件4)。
(二)此次考试招聘的人员,实行最低服务期制度,聘用后,在江阳区的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含试用期)。
(三)考试信息在江阳区人民政府网“政务公开”栏目的“人事招考”栏下设的“其他考试”栏公布(http://www.jiangyang.gov.cn/zwgk/jbxx/zwdt/rsjzkxx/qtks)。因报考者不主动、不定期、不在《公告》约定时间内登录江阳区人民政府网查阅考试动态,导致本人未参加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核、递补、聘用的,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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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江阳区城区学校直接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要求表.xls
2020年江阳区城区学校直接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docx
泸州市江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泸州市江阳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0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