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一)公证员1名;
(二)公证员助理1名。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男女不限,年龄在25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含35岁)。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思想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合作精神,热爱公证事业,工作责任感强;
2.具有与应聘岗位专业相适应的大学以上学历;
3.具有与工作岗位相适应的语言表达、文字写作、电脑操作和人际沟通能力;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应聘公证员岗位的人员,有公证执业经历者,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含45岁)。
6.应聘公证员助理岗位的人员,必须具有法律专业本科以上学历,通过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有法律行业、金融行业、计算机行业背景者优先考虑。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经受过刑事处罚或开除处分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三、工资福利待遇
1.试用期三个月,期满合格由海州公证处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2.具体工资待遇面议,受聘期间的五险一金及员工福利等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和政策执行;
3.被聘用人员如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聘用协议)或存有其他人事关系,在签约聘用前,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应聘者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个人简历、有相关工作经历的请提交工作证明(单位开具的工作证明或社保缴费证明等,报考时不方便提供的,在考察录取时提供)以及本人1寸免冠近照两张前往报名地点,并现场填写《报名登记表》。
2.报名时间:自该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7月15日止。每个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3.报名地点: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凤凰大道29号连云港市海州区政府服务中心司法局一楼办公室,联系人:王岑;联系电话:83087057、13805132699。
(二)资格审查。根据应聘者提供的报名资料,对相关条件进行初审。应聘人员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一经核实,即取消其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三)面试。资格审查通过后,电话通知面试时间、地点。面试时,应聘人员需带本人身份证原件。
(四)体检。面试后进入体检环节,提供本人近半年内的体检报告(费用自理)。
(五)考察。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由用人单位组织人员进行政审考察,确定最终聘用人员并通知录用结果。
本公告由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公证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8—85609023(海州公证处)
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公证处
2020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