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关于深化简政放权优化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试行)》(沪人社规〔2017〕6号)和《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管理实施办法(沪人社规[2019]21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以下专业技术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医疗岗位,职数26名;
护理岗位,职数56名;
医技、药剂岗位,职数15名;
管理岗位,职数2名;
研究岗位,职数2名;
二、招聘职位说明与招聘对象条件
1.招聘职位说明:
(1)医疗岗位在科主任的领导下,负责完成本专业规定范围内的医疗、教学、科研等工作;
(2)护理岗位在护士长领导下,负责分管小组的全面临床护理工作;
(3)医技、药剂岗位在科主任的领导下,负责完成本专业规定范围内的医技或药剂相关临床、教学、科研等工作;
(4)管理岗位在部门领导的领导下,负责完成相关职能部门工作。
(5)研究岗位在院内专职研究机构负责人领导下,负责科学研究工作。
2.招聘对象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专业知识扎实,独立工作能力强,能胜任岗位工作要求,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
(3)在本市三级甲等医院工作5年及以上(根据岗位不同另定),有海外留学背景优先;
(4)既往工作表现突出,年度考核优秀;
(5)非本市户籍应聘人员,需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日期为2020年6月21日。
三、招聘办法
1.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0年6月21日
2.报名方式
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提供个人简历、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资格证书、执业证书、身份证、代表性科研成果等材料复印件(书面或电子版)发至:上海市同济医院人力资源处(应聘材料恕不退还),E-mail:tjyyrsc@163.com。
3.资格审查
上海市同济医院根据收到的报名材料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并择优通知面试及相关考试。
4.面试及考核
通过简历筛选,根据招聘职数,按照一定比例,择优确定面试考核名单。面试考核内容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可采取答辩、结构化面试、情景模拟、实际操作等多种方式进行。面试提问以主考官为主,其余考官可做补充性提问。
5.身体检查
按照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列,根据招聘职数,按1:1确定拟聘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统一组织到本院(三级甲等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6.考察
由上海市同济医院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
7.拟招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面试考核、体检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上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上海申康医院发展中心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单位地址:上海市普陀区新村路389号
邮编:200065
联系电话:66111315
E-mail:tjyyrsc@163.com
监督电话:56051080转61320
上海市同济医院
2020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