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鹿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计划招聘10人;石家庄市大为市政建设服务中心及其控股公司计划招聘15人。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详见《河北鹿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招聘派遣制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和《石家庄市大为市政建设服务中心及其控股公司招聘派遣制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2),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服从工作安排,遵守单位制度,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以及饱满的工作热情。
2.具有与招聘岗位相适应的年龄、户籍、学历、专业和技能等条件。凡涉及年龄、户籍、工作经历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0年6月16日。鼓励2020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报考,应按学制年限如期完成学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3.专业知识扎实,有较强的协调、沟通、管理能力。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3.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5.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本人或家庭成员及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0年6月16日-6月24日
2.报名方式:网上邮箱报名。报名邮箱账号:lqzpbm2020@163.com。报考人员按要求规范填写《石家庄市鹿泉区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报名表》(附件3),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邮件名称统一为“报考单位-岗位-姓名”格式,电子版发送至报名邮箱。
考生须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上传报名材料(以收到邮件时间为准),未按时报名的一律不予受理。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制度,报名应聘人员必须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请按照《报名表》要求规范填写个人信息,因信息填写不完善影响报名的,责任自负。
3.报名人员请于2020年6月30日登录石家庄市鹿泉区人事考试网查询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初审通过人员,由第三方负责收取报名考务费100元,考生按照网上提示步骤进行缴费,缴费截止时间为2020年7月2日。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二)笔试
1.笔试准考证
完成报名缴费的应聘人员由第三方负责发放《笔试准考证》,根据应聘人员情况,灵活采取邮寄或者现场领取方式进行。《笔试准考证》发放时间另行通知。
2.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等安排及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应聘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
(2)笔试形式及内容: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形式,笔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时事政治、相关专业知识等。
(3)笔试成绩:笔试满分100分。考生按照笔试成绩依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排名,按不高于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资格复审。
(4)公布成绩:考生笔试成绩、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在鹿泉区人事考试网公布,请考生注意查询。
(三)资格复审
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携带相关证件按时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需提供的证件和材料(按以下顺序装订):
1.《报名表》(自行打印);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户主首页及本人页),按照生源地报考的,同时提供高中毕业证;
4.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自行下载打印),未颁发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院校盖章的《2020年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5.其他与招聘岗位相关的证件、证明材料。
凡在邮箱报名时填报情况不真实、不符合招聘条件的考生一律取消其应聘资格,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因自动放弃、取消应聘资格等出现的岗位空缺,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面试
1.面试通知单
资格复审通过人员由第三方负责发放《面试通知单》,根据面试人员情况,灵活采取邮寄或者现场领取方式进行。《面试通知单》发放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等安排及要求详见《面试通知单》。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通知单》和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
(2)面试形式及内容: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评考生的工作适应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应变与自我控制能力、语言表达与仪表举止等。
(3)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时间每人不超过5分钟。“双一流”本科和全日制研究生毕业人员面试加分5分。
(五)综合成绩
笔试和面试结束后,按照综合成绩依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综合成绩相同时,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笔试成绩高者、学历学位较高者、有基层工作经验者。
1.成绩计算: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2.公布成绩:考生综合成绩、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鹿泉区人事考试网公布,请考生注意查询。
(六)体检和政审
1.体检由第三方机构统一组织,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2.对体检合格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和现实表现进行考察。
凡政审、体检一项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人员,空缺名额按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七)公示
体检、政审合格人员在石家庄市鹿泉区人事考试网公示3个工作日(监督电话:82012247)。
(八)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与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一并计算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人员,予以聘用,办理相关聘用手续,享受相关工资、保险等待遇;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
五、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实行绩效工资制,根据岗位考核结果确定人员工资(本一毕业生约5000元/月,“双一流”院校本科和全日制研究生毕业人员约6000元/月;试用期内本一毕业生2800元/月、“双一流”本科和全日制研究生毕业人员3200元/月),另设年终绩效工资,缴纳“五险一金”。根据开发区岗位空缺情况,聘用人员表现优秀的,报考管委会工作人员可竞聘中层职位,报考石家庄市大为市政建设服务中心及其控股公司人员可竞聘副总及以下岗位,享受相应待遇;业绩特别突出的,经考核可实行协议工资或年薪。聘用人员符合鹿泉区人才绿卡政策相关规定的,可申报享受相应待遇。
六、其他有关事项
(一)根据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做好招聘各阶段场地安排及人员防护工作。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有其他违规行为的,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予以严肃处理。
(三)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报名、资格复审笔试、面试、体检、政审、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四)请应聘人员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招录期间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无法联系影响招聘的,后果自负。
(五)招聘岗位专业条件参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
(六)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82203693、67368925(工作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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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鹿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招聘派遣制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xls
石家庄市大为市政建设服务中心及其控股公司招聘派遣制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xls
及其控股公司情况简介
2020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