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岳麓区卫生计生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夯实基层基础,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和水平,激发卫生计生人才队伍活力。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事业单位全面试行人员聘用制有关问题和意见的通知》、《长沙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规定,经研究,我区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0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报名资格条件
(一)报名条件
1、具有中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具有符合招聘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3、具有良好的品行,无违纪违法行为;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本人自愿在岳麓区最低服务5年。
有关说明:
1、学历证书、相关资格证书等取得时间及工作年限、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8年7月1日。(年龄计算:30岁以下指1988年7月1日以后出生;35岁以下指1983年7月1日以后出生; 40岁以下指1978年7月1日以后出生。)
2、报考人员的学历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国(境)外的本科或以上学历需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报考人员的毕业证(学位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招考职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必须在报名前取得,2018年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证必须在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凡违规报名或未能及时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的,取消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本次招聘条件所涉及专业参照《2018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执行,已列入《2018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专业,依据目录进行认定;未列入《2018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专业,由招录机关认定。
(二)不得报考情形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或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未满五年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
4、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服务年限的。
5、现役军人。
6、全日制在读学生(2018年应届毕业生除外)。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职位
共招聘卫生计生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30名(具体职位及人数见附件)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1、报名方式和时间:全部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址:长沙人才网(www.cshr.com.cn),不接受现场报名。报名时间为2018年8 月6 日至8 月 8 日,共三天,每天上午9:30-12:00,下午14:00-17:00。
2、报名要求:报名不收取报名费用,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名。报名时,报考人员应同意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或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报名时需上传近期2寸正面免冠电子照片,照片尺寸为100(宽)×125(高)像素,因上传照片模糊不清或不符合尺寸要求而造成不能正常报考等情况,由报名者本人承担后果。
3、资格初审:工作人员对报考者填写的信息进行初步审查,资格初审结果最迟于考生上传报名资料第二日反馈(一般在报考当天进行反馈),请考生注意查询本人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初审合格的不可再修改信息或改报其他职位;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在报名期内完善(修改)信息或改报其他职位一次,因考生填报信息不完善或不及时查询初审结果造成不能正常参考等情况,由报考者本人承担后果。
4、最低开考比例:除招聘岗位代码1003、1009、1013、1015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不得小于3:1外,其他招聘岗位的比例不得小于5:1,达不到最低开考比例的,取消或根据比例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报考岗位被取消的报考人员不再改报。
5、打印准考证: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人员请于2018年8 月 11日、 12日两天内(每天9:30-17:00),登陆长沙人才网(www.cshr.com.cn)自行打印准考证。
(二)笔试
1、笔试时间:暂定于8 月18 日上午8:30-11:00(具体时间、地点、内容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内容:按职位分类采取闭卷答题方式进行,主要考与职位相关的专业知识和写作,其中专业知识60分,写作40分。笔试成绩最多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3、考生可于2018年8 月24 日在报名网站凭身份证号码和密码查询本人的笔试成绩。
4、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三)资格复审
1、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资格复审入围人选、资格复审具体安排通过长沙市岳麓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2、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须提供与本人报名时填写一致的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专科起点的本科学历须提供专科文凭)等原件,与职位要求一致的工作经历证明、执业证、职称证、资质证等相关证件原件,报名登记表,准考证、有工作单位的考生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全日制高校应届毕业生还应提供所在学校盖章的就业推荐表。所有资料均须提供复印件。资格复审合格人员方能参加面试。未按规定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人员取消面试资格,在报考同一职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四)面试
1、面试对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即为面试对象。面试具体安排通过长沙市岳麓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2、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5分,即面试成绩低于75分(不含75分)的考生不进入体检程序(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未按时参加面试人员取消面试资格。
3、综合成绩合成: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
(五)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职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综合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如有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一次)。体检人员名单通过长沙市岳麓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布。体检合格人员为考察对象。
体检标准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即为考察对象。成立由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及用人单位组成的专项考察组,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档案审查,并到考生所在单位或学校进行实地考察。考察对象在参加体检当日(进一步检查和复检的按检查日重新计算)后的一个月以内提出弃权的,或考察不合格的,在同一职位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体检已递补一次的职位,不再进行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考察结束后,经岳麓区人事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长沙市岳麓区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考生的咨询与社会各界的监督,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为聘用对象。经考察后无合适人选时,该招聘职位空缺。(公示后,因公示不合格或放弃等情况造成的招聘计划空缺,不进行递补)。
五、待遇与管理
聘用对象试用期6个月(应届毕业生见习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者办理正式聘用手续,签订5年服务年限合同,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每聘三年。纳入所在单位人事编制管理,享受所在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工资福利待遇。其岗位等级待参加所在单位的岗位竞聘后确定,如该单位对应无岗位,则高职低聘。
六、其它事项
1、应聘人员提供的证件、证书、证明以及填写的所有信息如有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其录取资格。
2、实行诚信考试。对从报名到聘用全过程中弄虚作假、违纪违规、随意放弃的,记入岳麓区考试诚信库,2年内不得报名岳麓区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考。(因特殊原因缺考的,须在考试前向岳麓区人社局人事综合管理科提交书面说明)
3、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在岳麓区人事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区委组织部具体指导,区编委办、各招聘单位协同配合,区纪委监委全程监督。同时,为保证本次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招聘工作各个程序的入围人员情况将适时在岳麓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布,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咨询电话:区卫计局 0731-88999301
区人社局 0731-88999141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 0731-84413592、88285471
监督电话:区纪委监委 0731-88999127
长沙市岳麓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