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轻工高级技工学校2018年公开招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652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要求,结合我校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湖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监督指导和湖南省经信委的领导下,学校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小组办公室设学校组织人事处,具体负责协调、组织招聘工作事宜。校纪检监察全程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2018年湖南省考录公务员专业目录为准;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此次招聘岗位13个;招聘计划22名,全部为专业技术岗位(见附件)。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http://www.hnrst.gov.cn)和湖南轻工高级技工学校网站(http://www.hnqgj.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018年7月30日至2018年8月3日(现场报名休息日除外)。
2.报名地点
湖南轻工高级技工学校组织人事处(湖南省醴陵市狮子坡街3号)
3.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或邮箱报名两种方式,每个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多报则取消应聘资格。
现场报名:①请应聘者登录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湖南轻工高级技工学校网站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一式3份。②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或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复印件一式一份,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需盖学校公章)。③近期同底彩色免冠1寸照片3张。④现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须由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邮箱报名:请应聘者将现场报名材料扫描或拍照,以压缩包(其名称为“岗位编号+岗位名称+姓名”)形式发送至报名专用邮箱39921721@qq.com,并与学校组织人事处确认是否收到邮件。
4.相关要求
应聘人员的学历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以上学历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2018年8月31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则取消应聘资格。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分为初审和复审,应聘人员提交的所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则取消应聘资格。
1、初审: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现场和邮箱报名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名单在湖南轻工高级技工学校网站公布。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请在学校组织人事处领取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考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2、复审:笔试结束后,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全部进入试教、实操。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和试教、实操通知在湖南轻工高级技工学校网站公布。
(四)考试方法
1、开考比例
岗位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3:1。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主管部门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同意,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岗位招聘计划。
2、考试方式
(1)应聘A01-A04、B01-B05、C01-C02岗位,采取笔试、试教、实操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占综合成绩的30%、试教占综合成绩的40%、实操占综合成绩的30%。
笔试: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相关教育知识,总分100分。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不指定复习用书。
试教、实操: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全部参加试教、实操。试教采取试讲授课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者的教学能力、专业知识和语言表达能力等,总分100分;实操主要测评应聘者的动手能力,总分100分。
(2)应聘D01-D02岗位,采取笔试、试教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占综合成绩的40%、试教占综合成绩的60%。
笔试: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相关教育知识,总分100分。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不指定复习用书。
试教: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全部参加试教。试教采取试讲授课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者的教学能力、专业知识和语言表达能力等,总分100分。
所有岗位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60分,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达不到合格分数线,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应聘人员参加笔试、试教、实操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各环节考试成绩在湖南轻工高级技工学校网站公示。
(五)体检与考核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综合成绩相同的,以试教成绩为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体检合格者进入考核,考察主要内容为其政治思想、德才表现、工作能力、是否违反政策法规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有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根据实际情况可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核结果,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报省经信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湖南轻工高级技工学校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合同。被聘人员享受学校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咨询电话:0731-23677897(学校组织人事处)
监督电话:0731-23238980(学校纪检监察室)
附件:1.湖南轻工高级技工学校2018年公开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xls
湖南轻工高级技工学校
2018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