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热爱幼教事业,身心健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感及良好的沟通能力,愿意履行机关事业单位使用编外人员相关义务。
2.报考教师岗位需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具有大专以下学历并取得幼儿园及以上的教师资格证。
3.报考保育员岗位需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具有大专以下学历并取得保育员证。
4.报考教师或保育员岗位的,要求年龄在40周岁(含40周岁)以下,具有一定幼儿园工作经验的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含45周岁)以下。
5.报考保安需具备初中及以上学历,年龄在45周岁(含45周岁)以下,有保安工作经历的年龄可放宽到50周岁(含50周岁)以下。
6.身体健康,身体条件适合幼儿园相关工作。
7.教育系统公办幼儿园在岗编外人员,不能参加本次招聘。
二、岗位设置
1.本次共招聘编外人员99人,其中教师57人,保育员39人,保安3人;具体见附件1。
2.教师岗位或保育员岗位在报名人数达不到招聘人数时,由教育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剂。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材料审核
1.报名地址:蒙山县教育局一楼大厅。
2.报名时间:2020年6月24日—26月日(周三到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3:00—5:30)。
3.联系电话:0774—6282034
4.报名者应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并附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
5.报名时需提供的材料
①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的,需要毕业证、身份证、户口簿等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有任教经历的需提供任教经历证明一份;具有大专以下学历的,需要毕业证、身份证、户口簿、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份;40至45周岁的需提供任教经历证明一份。
②报考幼儿园保育员岗位,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的,需要毕业证、身份证、户口簿等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有幼儿园保育员经历的提供保育员经历证明一份;具有大专以下学历的,需要毕业证、身份证、户口簿、保育员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份;40至45周岁的需提供保育员经历证明一份。
③报考幼儿园保安岗位,需要毕业证、身份证、户口簿等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有幼儿园保安经历的提供保安经历证明一份。
(二)考核
第一阶段:材料审核;
第二阶段:面试,主要考核弹唱、舞蹈、讲故事、绘画等技能素质,具体时间地址另行通知。
1.教师及保育员岗位由教育局统一组织面试、考核。录用最后一名面试成绩相同条件下,按以下优先条件聘用:
(1)服从教育局工作分配的优先;
(2)具有教师资格证或保育员证优先;
(3)学历高的优先;
(4)有从教经历的优先。
2.保安由幼儿园组织面试、考核。保安的招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退役军人。
(三)体检
面试通过后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和项目按照事业单位招聘条件执行,费用由应聘者负责,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聘用。
(四)公示
体检合格后,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方可进入下一个程序。
四、聘用及待遇
1.聘用后必须服从工作安排,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逾期取消录用资格。
2.教师及保育员、保安的合同签订、工资待遇根据蒙山县机关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的编外人员相关规定执行。
3.新聘用人员均实行为期1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由幼儿园进行考核,合格则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的,按相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五、纪律与监督
1.应聘者提供材料需真实有效,对违反考核纪律或涉及伪造、变造证件、证明材料、印章的应聘者,一律取消考核资格或聘用资格。
2.本次招聘,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六、其他
1.以上凡涉及年龄限制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30日。
2.本公告由蒙山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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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蒙山县乡镇、村级公办幼儿园教师、保育员及治安协管员岗位需求计划表.xls
蒙山县教育局
2020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