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简介
中央歌剧院隶属于文化和旅游部,成立于1952年,目前在亚太地区是最具规模实力、人才优势和影响力的国家艺术院团,是我国歌剧表演艺术的最高殿堂。
二、招聘范围
应聘人员须为2020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招统分应届毕业生(不含定向生、委培生、部队院校毕业生)。北京生源指具有北京市居民常住户口的学生,不含来京院校就读将户口迁入学校集体户的情况;京外生源应符合进京落户的相关政策要求。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须符合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关于留学归国人员就业报到相关政策要求。
三、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三)热爱文化和旅游事业,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有事业心和责任感;
(四)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和专业要求;
(五)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心理素质;
(六)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七)应届毕业生须如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所取得的学位须与学历相对应);
(八)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应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列入招聘范围。
四、招聘岗位及任职条件
招聘岗位及任职条件见《中央歌剧院2020年度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职责及任职条件》。其中海外留学归国人员仅能报考生源为留学生的岗位。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2、报名材料
(1)在附件中下载填写《中央歌剧院2020年招聘考试报名表》并重命名为“应聘岗位名称+专业+姓名”;报名表中需在相应位置插入电子版本人一寸免冠彩色证件照;
(2)报考合唱团演员岗位和交响乐团演奏员岗位的,根据自己专业准备不少于2首的演奏、演唱视频(同期声),每首3分钟左右,视频要求清晰流畅、MP4格式,不得出现讲话或其他非演奏类声音。未提供本人演奏视频或者视频内容不符合要求等情况,将不予审听,且视为应聘人员放弃报考;
(3)国内院校毕业生:请提供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成绩单(加盖学校公章)、毕业生鉴定材料(加盖学校公章)、获奖证书、履历证明等相关资质材料的扫描件;
(4)留学生:请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留学回国证明、身份证、获奖证书、履历证明等相关资质材料的扫描件;
注:上述所有报名材料压缩打包成一个文件发送至报名邮箱zygjyrl@163.com;因受疫情影响暂不能提供的,可在报名材料中备注原因;
(5)每人限报1个岗位,多报者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二)资格审查
将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及报名材料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通过资格审查的将以电话、短信的形式通知,对未通过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原则上每个岗位开考比例为5:1,如岗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达不到该比例的,将根据工作需要和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开考。考试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
(三)考试
1、合唱团演员岗位、交响乐团演奏员岗位分为一试、二试、三试。一试为专业初审,将组织专家评委对应聘人员提交的视频资料进行专业初审,专业初审满分100分,85分及以上者有资格进入二试;二试考试满分100分,85分及以上者有资格进入三试;三试考试满分100分,9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三试成绩为考生最终成绩。
2、舞美设计师岗位分为笔试和面试,满分均为100分。笔试:抽取歌剧作品大纲,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舞美剧目创作设计草图(色彩草图),并进行设计阐述,由专家评委对设计草图及设计阐述进行打分。面试:组织专家评委对考生进行面试,并对所提交的设计作品以及相关专业成果进行评分。以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确定考生最终成绩,85分及以上者为合格。
3、行政人员岗位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满分100分,60分及以上者有资格进入面试,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与岗位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足该比例的,按照实际通过人数参加面试。以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确定考生最终成绩,85分及以上者为合格。
(四)体检、考察
根据最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如出现应聘人员自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将视情况决定是否递补或减少、取消相关岗位招聘。如某一岗位应聘人员均未达到合格分数线,取消该岗位招聘。
考察采取查阅个人档案、个别谈话等多种形式,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全面考察思想政治、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学习表现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核实。
体检标准原则上参照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
(五)确定拟聘人选
根据应聘人员最终成绩、体检及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选。
(六)公示
拟聘用人员信息将在中央歌剧院官网及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七)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无异议的,按相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应届毕业生未如期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将不予聘用,已经聘用的,取消聘用。
六、工资福利待遇
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七、纪律要求
(一)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二)应聘人员应对应聘时提交的相关信息和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出现提供虚假信息、证件造假或作弊等情况,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应聘人员应保证所留的联系信息准确有效,并保持联络畅通。因电话或邮件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到本人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中街115号中央歌剧院
联系电话:010-655147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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