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对象
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海外高校(2020年QS世界大学排名前100位)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专业不限。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二)政治立场坚定,综合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在国(境)外获得的学历学位,需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四)身体健康,在校期间未受过处分;
(五)符合事业单位招聘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
丽水市政府门户网站(www.lishui.gov.cn)
丽水先锋网(http://www.lsxfw.cn)
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lishui.gov.cn
丽水市人事考试院(http://rsks.lishui.gov.cn)
(二)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6月30日止。报名所需资料:(1)本人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毕业生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个人健康申报表等相关证件等相关证件(证明);(2)国(境)外已取得学历学位的报考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报考人员应签订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承诺书,如未能在2020年12月31日毕业的,取消聘用资格。
报名需提交《报名表》(见附件)和相关证明证件电子稿,报名资料电子稿压缩成单个文件包发送至丽水市人才服务中心电子邮箱:lsrcw@163.com,邮件名称统一为:“学校+姓名”。
(三)资格审查。网络报名时同时进行资格初审,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
(四)考试。考试采取面谈和面试方式进行。
1.面谈。符合资格条件的报考人员在60人以上的,根据专业紧缺程度(根据《2019-2020年度丽水市紧缺人才开发导向目录》,重点为材料、能源、医药、环保、文创、旅游、经济、农林水、食品加工、物流、信息、机械等专业方向)进行初步筛选后,60人以下(含60人)直接进入面试,60人以上的,根据面谈,从高分到低分确定60人进入面试;符合资格条件的报考人员在60人以下(含60人)直接进入面试。
2.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分。面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思想表现、综合分析、应急应变、组织协调能力。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考察。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考察参照公务员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的,按面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六)公示聘用。根据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对象,拟聘用对象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人事聘用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四、相关政策
(一)聘用毕业生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浙江生态发展研究院签订聘用合同,享受事业单位薪酬待遇。
(二)结合专业情况和个人意愿,下派到市区国有企业或规模以上企业工作。下派企业工作1年后,可结合专业情况和个人意愿,根据组织需要,安排到市属事业单位工作;也可根据本人意愿,延长在企业工作时间,但工作满3年的,须选择到市属事业单位工作或放弃事业人员身份到企业工作。
(三)对能力素质好,群众公认度高,考核优秀的,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可以提拔到事业单位相应管理岗位。
(四)聘用毕业生可安排入住人才公寓。
五、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按照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属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者、治愈出院后处于隔离医学观察期的确诊病例、解除隔离治疗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后处于医学观察随访期的无症状感染者、处于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期的入境人员不能参加本次考试;近14天内有发热或呼吸道症状,近14天内有北京市旅居史,近14天内从国(境)外入丽或与境外入丽人员接触史等三种情形之一的人员,须在考试前3天内在医疗机构完成核酸检测,结果阴性的,经现场核实相关检查报告可正常参加面试。
本公告由市委组织部会同市人力社保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78-2098703,0578-2091233。
监督电话: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组:0578-20909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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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浙江省丽水市委组织部
丽水市委机构编制委员办公室
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