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职位
具体职位及招聘条件详见附件1。
二、薪酬待遇
被聘用人员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享受化州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同等待遇。
三、报名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且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
(四)年龄30周岁以下(即1989年7月2日后出生);
(五)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时间:2020年7月3日(上午9:00—14:00),7月4日(上午9:00—11:30)。
2、地点:南方人才市场(广州市天河路198号精典大厦六楼)进行现场报名。
3、要求:应聘者现场提交《化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要求双面打印)、毕业证(应届毕业生提供成绩单和就业推荐表)、学位证、报到证和获奖证书等相关资料,有工作单位的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以上资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提供大一寸近期证件彩照2张。
4、应聘者所学专业必须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及代码完全一致,凡不一致的,视为不具备报考及聘用条件,具体专业及代码见《广东省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
5、因疫情防控需要,所有应聘者进入考场,均应主动出示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绿码,接受体温检测,并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如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为红码、黄码或体温≥37.3C,不得进入考场。其他疫情防控要求请提前关注或咨询南方人才网。
(二)遴选
招聘工作小组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初审及确认,根据考生的学历、院校、成绩、奖学金和荣誉奖励等情况综合分析衡量,按招聘岗位1:5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若不足比例的,则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初审符合条件者按规定比例人数通知参加面试。请报名者保持手机畅通,以便联系。
(三)面试
2020年7月4日下午进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届时电话通知)。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面两位数,并当场公布。
(四)体检
按面试成绩由高至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选。末位成绩相同,学历高者优先;学历相同,主评委评分高者优先;主评委评分相同,采用抽签办法确定。具体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作自动放弃体检处理。如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按照上述办法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选。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对象,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进行考察。
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聘用的,其缺额根据确定体检人选的办法依次等额递补。因递补人员联系电话不畅通而无法联系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六)公示和聘用
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化州市人民政府网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
五、其他
新聘用人员一经录用,必须能够按时到单位工作,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自聘用之日起至少在聘用单位服务满5年。被聘用人员如违约,需承担违约责任,赔偿违约金数额由化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聘用补充协议中约定。
本公告由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化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668—7359522(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0668—7223953(化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事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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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