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对象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具体详见岗位表);
4.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特殊岗位可适当放宽学历(具体详见岗位表);
5.年龄18-35周岁,特殊条件的可适当放宽年龄至45周岁以下(具体详见岗位表)。年龄和工作经历年限计算时间均截止到2019年8月1日,工作经历以缴纳社保为依据;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行政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五年的;
3.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二、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编制人员。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执行所聘岗位相关的薪酬待遇。
三、招聘方法和程序
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笔试和面试成绩均按百分制计分。招聘工作程序为: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步骤。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19年8月14日08:30至16日17:00
(二)报名方式
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应聘者请登录https://61.146.233.115:805,按提示进行报名。
(三)资格初审
应聘者在网上报名后,由工作人员对考生的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初审。
(四)打印准考证
打印准考证时间为2019年8月21日至8月22日,请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自行登陆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
(五)注意事项
1.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居民二代身份证,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
2.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按广东省相关规定符合考试加分政策的应聘人员,于2019年8月19日到广东茂名滨海新区管理委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茂名市电白区电城镇博贺湾大道1号保利大都会6栋401室)提供政策加分相关证明材料、身份证、报名表原件和复印件。逾期未提供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符合《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07〕141号)规定,提供由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经审查合格后,报考茂名滨海新区政务辅助中心和茂名滨海新区社会事务中心的笔试成绩加5分,其他岗位笔试成绩加10分;符合《广东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意见》(粤组通〔2008〕50号)规定,提供由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经审查合格后,报考茂名滨海新区政务辅助中心和茂名滨海新区社会事务中心的笔试成绩加5分,其他岗位笔试成绩加10分。
4.在国有单位工作的正式员工报名,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复审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5.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拟制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的秘书、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与该领导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岗位。
6.报名所需各类证件资料等须于2019年8月31日前取得。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于2019年8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有关证明材料。未按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取消拟聘资格。
7.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聘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
五、招聘程序
(一)笔试及成绩公布
1.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请考生按照笔试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
根据按岗设考原则,笔试内容为岗位专业知识。各应聘人员凭有效身份证原件和笔试准考证参加考试。笔试采取闭卷形式,实行百分制。
2.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将在广东茂名滨海新区管理委员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http://www.mgs.gov.cn/jyhzl/rlsbj/)。
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由广东茂名滨海新区管理委员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广东茂名滨海新区管理委员会社会事务管理局根据具体情况统一划定。
(二)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人选。
(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于笔试后、面试前进行,请考生密切留意茂名滨海新区管理委员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告(或关注微信公众号“广东茂名滨海新区”)。入围面试的应聘人员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未按规定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面试对象。
资格审查提供的资料如下:①《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双面打印);②非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证书需附上有效的学历鉴证原件及复印件;③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④学历和学位、专业技术资格、职业资格、外语水平等级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⑤岗位工作经历有效证明;⑥其他重要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⑦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必须提供教育部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原件、复印件;⑧岗位表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所需的证件原件、复印件。
(四)面试
打印面试通知书时间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留意广东茂名滨海新区管理委员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告(或关注微信公众号“广东茂名滨海新区”)。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错过打印面试通知书和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综合类岗位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卫生类岗位面试内容为专业技能测试。
面试采用百分制,面试合格成绩为60分以上,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五)总成绩计算
1.参加笔试+面试的应聘人员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2.若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笔试成绩、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六、体检
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严格执行。若行业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要求。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经招聘单位研究同意,可从总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人选。入围体检人员应按时参加体检,否则将视为放弃资格。体检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由招聘单位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经招聘单位研究同意,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八、公示
体检及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将在广东茂名滨海新区管理委员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中发现问题不聘用的,经招聘单位研究同意,可在最终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九、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经主管部门审核,由人社部门核准后,按照岗位管理有关规定确定岗位等级、签订聘用合同、兑现相应待遇。
聘用人员承诺在用人单位服务3-5年(详见岗位表),服务期未满因个人原因离职的,需承担违约责任。
联系电话:0668—5331335(广东茂名滨海新区管理委员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668-5331389(广东茂名滨海新区管理委员会社会事务管理局)
十、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2.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3.本次招聘岗位表(附件1-2)的专业类别和名称均根据《广东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进行设置,请自行查阅。
4.本次招聘结合我区工作需要,利用辖区内的事业单位编制载体进行招聘,获聘人员的工作岗位将在全区范围内统筹安排。获聘人员须服从组织安排。
5.本公告由广东茂名滨海新区管理委员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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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茂名滨海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综合类)
广东茂名滨海新区管理委员会广东茂名滨海新区管理委员会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事务管理局
2019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