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简介
(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天山西部国有林管理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天山西部国有林管理局隶属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直属副厅级,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单位成立于1978年,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宁市新华西路79号。单位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森林生态建设、森林资源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实施天山西部天然林保护工程和生态建设工程;负责天山西部森林资源管理和后续林业产业发展等工作;依法对征用、占用林地进行审核报批;负责天山西部森林防火和森林病虫(鼠)害的防治和检疫等工作。计划面向内地高校引进3名工作人员。
(二)新疆林业规划院
新疆林业规划院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直属县(处)级,公益二类差额事业单位。单位成立于1953年,历经六十余年的发展,是新疆最具有实力的以林业生态建设为主的综合性规划设计单位,主要职责是在自治区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的领导下,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林业工作的方针政策。负责完成林业及相关行业调查、咨询规划、设计、监测、核查等专项任务。承担着新疆区域内近70%的国家林业公益类的调查规划项目。单位持有经国家认证颁发的农林行业规划咨询、工程设计、工程咨询、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及生态建设和环境工程、公路、市政风景园林设计等多项资质证书等。计划面向内地高校引进2名工作人员。
二、引进人才范围及对象
符合单位招聘岗位条件的内地高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及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内地高校毕业生均可报名参加。
三、引进人才岗位条件(详见附件1)
四、引进人才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做到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
五、引进人才方式及程序
(一)引进人才方式。受疫情影响,本次引进人才工作不组织现场招聘会。采取网上电子邮箱报名、考核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单位与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视频方式面对面进行交流,了解工作岗位和就业意向。应聘人员符合用人单位岗位条件且与用人单位达成意向的,双方签订引进人才招聘意向书。
(二)引进人才程序。原则上按照《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41号)规定的程序和要求组织实施。主要按照人才引进岗位和所需资格条件,通过发布公告、网络报名、资格审查、考核、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招聘程序和步骤实施。
(三)发布引进人才信息。2020年6月19日至2020年7月19日,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rst.xinjiang.gov.cn)、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网站(http://lcj.xinjiang.gov.cn)发布引进人才公告、公布引进人才岗位、资格条件及程序。
六、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0年6月19日10:00至2020年7月19日20:00。
(二)报名方式: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本次人才引进采取网上电子邮箱报名方式进行。具体要求如下:
1、应聘人员认真阅读“引进人才公告”和岗位条件需求,了解岗位所规定的范围、学历学位、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将报名所需材料按要求发送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专用电子邮箱(xjlcjzp@163.com)。
2、应聘人员只能选择引进人才岗位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
3、应聘人员所填写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引进及聘用资格。
4、报名同一岗位,应聘人员与引进人才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比例要求的岗位,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后,可按规定调整或取消该岗位引进计划。
5、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人事处负责对应聘人员报名材料进行审核。报名材料审核中,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条件的情况,取消其应聘资格。
6、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应聘人员所填写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须一致。
7、须符合岗位年龄要求。按岗位条件分为35周岁及以下(即:1984年6月19日后出生)和30周岁及以下(即:1989年6月19日后出生);
8、具有符合报名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须持有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
9、应聘人员对专业、学历学位、年龄等资格条件等信息有疑问的,可咨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人事处。专业条件请查阅参照国家教育部发布的专业目录(详见附件5、附件6)。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人事处
联系人:艾达尔
咨询电话:0991-5814502。
有以下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涉及时限的均含试用期,并截止至2020年6月19日):
(一)在政治素质、政治立场、政治态度方面,尤其是在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反对民族分裂和宗教极端方面存在问题的;
(二)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
(三)立案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四)因严重违反纪律、规章制度被学校开除的;
(五)不符合招聘岗位学历、专业等基本条件要求的;
(六)历届毕业生不在择业期内,或在企事业单位有工作岗位的;
(七)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三)报名所需提供材料: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时,请按顺序要求将电子报名材料编辑在一个PDF文档中,PDF文档以“应聘岗位代码+姓名+联系方式”命名。网报材料与具体岗位要求不符合或不完整的,视为报名不通过。
具体提供材料如下:
1、报名表(附件2)、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3)各提供1份,并粘贴近期彩色蓝底正面免冠2寸证件照片,所填信息必须确保真实准确;
2、户口本(首页和本人)扫描件、二代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和近期彩色蓝底正面免冠电子照片1张(照片可单独添加邮件附件方式提供JPEG格式);
3、学历、学位证扫描件;学信网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自行查询打印)。2020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须提供毕业生推荐表及所在学校出具的可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相关证明扫描件;
4、个人荣誉证明、发表论文和学术成果等材料扫描件;
5、应聘人员为民考民或双语班考生,须取得MHK三级甲等及以上证书或普通话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证书(民考汉人员除外),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须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认证;
6、个人简历电子版;
7、应聘人员为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高校毕业生择业期证明”(附件4)扫描件;
8、应聘人员按照自身情况和意愿从引进人才岗位需求中自主选取岗位应聘。应聘人员须严格按照发布的岗位条件及要求报名,凡不符合岗位条件以及弄虚作假的,取消资格,责任自负。
七、资格审查和资格确认
(一)资格审查。本次内地高校引进人才应聘者资格审查工作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人事处具体负责,应聘者需按时按要求在指定电子邮箱提交各项材料,资格审查资料不全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审查中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岗位条件的情况,取消其资格。
(二)资格确认。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及资格确认的时间、地点将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网站另行公示。资格审查合格人员需按照公告要求携带报名时所提交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资格确认。资格确认阶段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网报材料原件,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材料原件的,或所提供的材料原件与网报所提供的材料不符的,取消审查资格。
八、考核
考核主要是通过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具体时间、方式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网站另行公告。
九、体检
引进人才体检工作,按照引进人才岗位及人数1:1比例从考生考核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事业单位招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另选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复查,有明确结论的只能进行一次复查,复查结果为最终结果。因体检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空缺岗位的,按考核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十、公示聘用
体检合格的拟引进人员,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网站上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聘任手续。因体检、公示产生的空缺名额,按照考核量化分值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递补。
拟引进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人事处报到,不按时报到者,视为放弃。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十一、招聘监督
为维护引进人才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机关纪委全程监督此次内地高校引进人才工作。
监督电话:0991-5585284
十二、注意事项
1、引进人才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网站及时进行公告。
2、应聘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及时关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发布的相关公告,以防错过考核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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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
2020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