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区政府研究同意,拟面向社会为东营区教育资产管理运营有限责任公司、东营区市政资产管理运营有限责任公司、东营区农业农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和东营区财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开招录部分国有企业员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计划及人员性质
本次拟招录12人,招录人员为区属国有企业员工身份,按有关规定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二、招录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二)考生应于2018年8月8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以及报考所需的其他资格证书。
(三)岗位要求的具体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四)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招录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参加考试。
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参加招录考试的须经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同意,并于考察前提供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出具的同意参加招录的介绍信。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8月8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东营黄河国际会展中心(会议中心入口,二楼黄河六厅)(黄河路与庐山路十字路口东南角)。
凡符合本简章报考条件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持《东营区区属国有企业招录企业员工报名表》(附件2,登录东营区政府网打印)及本人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单位人事证明(有单位职务任职经历要求的岗位提供)、工作经历证明材料(保险缴纳证明、劳动合同等)、报名所需的资格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提交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3张,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报名。取得国外或港澳台学历人员报考的,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书。
需使用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需一致。重要报名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因信息填报不全、错误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由应招人员自负。应招人员有隐瞒真实情况、填报虚假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给予其取消本次招录资格的处理,并记入诚信档案库。
3、笔试报名费:参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每人40元。
4、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2018年8月13日上午9:00-11:30。
报名初审合格人员到东营黄河国际会展中心(会议中心入口,二楼黄河六厅)(黄河路与庐山路十字路口东南角)领取笔试准考证。
(二)资格审查
参加考试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录的全过程,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招录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初审通过人员不符合招录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录用等资格。
四、考试方式及内容
考试方式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笔试
符合用人单位专业、学历学位及工作经历等要求,通过对考生公共基础知识、言语理解表达、数量关系、资料分析、判断推理及常识判断等方面的能力测试,从符合专业、学历学位及工作经历等要求,综合素质能力较强的考生中择优按规定比例进入面试范围。
考试科目:《综合素质能力测试》
笔试时间:2018年8月16日上午8:30-10:3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二)面试
按招录计划3倍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员,达不到比例的,按实有人数参加面试,但笔试分数不能低于达到3倍比例岗位的最低入闱分数。面试人员未按要求提交有关审核材料的,视为自愿放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与入闱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组织协调、综合分析、应变等方面的能力。进入考察范围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入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参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
面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体检
(一)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等额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考察人员,笔试成绩也相同的,由用人单位综合对考生进行考察后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在区公开招录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由招录主管机关和用人单位共同负责考察。考察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档案审核等。对应招人员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有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全面复审。
考察合格的,进入体检环节。因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应从进入同一岗位面试范围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二)体检
对考察合格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和相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复检只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因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应从进入同一岗位面试范围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录用
对体检合格的拟招录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录用并查实的,不予录用。
七、人员管理及待遇
用人单位与企业员工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间和正式录用后工资待遇参照有关国有企业薪酬管理规定执行,缴纳五险一金。用人单位另有要求的按用人单位要求执行。
八、其他
未尽事宜,根据国有企业有关招录政策、规定执行。
有关招录事项信息将通过东营区政府网站公布,查询路径东营区政府-友情链接-区政府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最新动态。因本人未及时查看相关招录公告信息而影响考试招用的,责任自负。本简章由东营区区属国有企业公开招录企业员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报考岗位咨询说明:
0546-8231709 (区教育资产管理运营有限责任公司)
0546-8263687 (区市政资产管理运营有限责任公司)
0546-8213614 (区农业农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0546-8260978 (区财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监督管理、考试政策咨询:
0546-8268687
东营区区属国有企业公开招录企业员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7月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