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鲁人社发〔201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鲁人社规〔2017〕21号)、《山东省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鲁人社发〔2017〕53号)等文件规定,经滨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批准,现将无棣县公立医院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7年7月30日及以后出生);
5.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学位等其他条件(见附件1)。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无棣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条件要求等见《2018年无棣县公立医院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附件1)。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开招聘采取通过电子邮件报名方式进行。
1.报名
报名时间:2018年7月30日9:00—8月1日17:00;
应聘人员注明报考单位和报考岗位,将《报名登记表》发送至公立医院指定的电子信箱,并进行资格初审。
2.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18年7月30日10:00—8月1日18:00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审核部门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查看各招聘岗位的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对具备应聘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应聘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信息不全的,不予审核。报名期间,公布的咨询电话安排专人值班接听,提供咨询服务。
四、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公告。
考生必须凭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
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确定方法为实际参加笔试考生有效成绩平均分的60%。笔试结束后,在笔试合格分数线内,根据招聘计划和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人员。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以上规定面试人数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
五、面试现场资格审查
面试现场资格审查由公立医院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实施。
经笔试进入面试现场资格审查范围的人员应按要求进行面试现场资格审查。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审查以及未按规定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批准后,取消其资格。因放弃资格审查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名单及有关事项见网站公告。资格审查时,须提交的材料见附件2。
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并由本人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上签名。提交的报考材料应当真实、准确。现场资格审查结束后,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并在网站公布。
六、面试
面试工作在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的统一指导下,由公立医院及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面试重点测评应聘者的岗位适应能力,主要考察应聘者的职业道德、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面试时间、地点、方法等具体事宜见网上公告。
面试结束后,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照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满分100分),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者,取消进入考察范围资格。如同一岗位中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且影响聘用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若仍相同的,则组织专家重新命题对总成绩相同的人员进行面试,并以重新面试成绩排序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
七、考察体检
根据总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统一指导下,由公立医院及其主管部门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因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等各原因造成的空缺,不再递补。
根据实际需要,考察可采取查阅档案、查验证明、实地考察和谈话等多种方式进行,侧重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对考察合格人员,进行体检。体检一般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用人单位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可以申请复检,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者,不予聘用。
八、公示聘用
按照考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对拟聘人员,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公立医院及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备案及相关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公立医院招聘人员为控制总量内招聘人员,按照《山东省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鲁人社发〔2017〕53号)等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九、其他
有关招聘事项信息将通过无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d.bzhrss.gov.cn)公布,应聘人员应及时了解网站发布的最新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及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政策咨询电话:
无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543-6780997
无棣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0543-6781869
岗位条件咨询电话:
无棣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0543-6781869
咨询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中共无棣县委组织部
无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无棣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