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面试考核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本次公开招聘25名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体情况详见《赣州市生态环境局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情况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要求的相关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具备报名资格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审计尚未终结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现役军人;
5.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全日制在校生不能以过去取得的学历报考;
6.有服务期要求且仍在服务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大学生村官、特岗教师、“三支一扶”等人员;
7.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因严重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仍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8.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法规,5年内不得录用或者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9.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此外,根据有关政策规定,报考与考生有回避关系岗位的考生,应当实行回避。
(三)各岗位学历学位、年龄、专业及其他条件
详见《赣州市生态环境局面向社会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情况表》。专业要求以《学科专业目录汇编》(2019年1月版,附件4)中《研究生学科专业目录》《专业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目录》为准。2020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须出具学校证明及经学校签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岗位条件中涉及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2020年6月29日。
报考设有“限应届毕业生报考”条件的岗位,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即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也可报考。
四、招聘方式及程序
本次考核招聘工作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方式进行,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根据我省关于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的有关要求,招聘信息发布及网上报名后,后续招聘环节将视疫情防控情况择期开展,相关事宜将另行公告。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0年7月8日18:00止(以邮箱收到报名资料时间为准)。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不接受电话、信函报名。每人限报1个职位,报多个职位的,取消报名资格。
3.报名要求:凡报名人员,须在报名期限内将报名材料电子版(扫描PDF版本)以“报考岗位代码+姓名+联系电话”命名打包发至邮箱:gzhbzhk@126.com,并拨打电话号码0797-8680232确认报名。
报名所需提供的材料:
(1)填写提交《报名表》(附件2)及《信息表》(附件3)电子档(各1份)。《报名表》需插入本人近期免冠1寸红底彩照(格式为JPG,大小为40K以下,宽度90像素,高度120像素,分辨率300像素)。
(2)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1份。
(3)毕业证和学位证(含大学本科学历学位)原件扫描件。2020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学校证明及经学校签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扫描件。
(4)往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学历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须提供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学位查询结果(原件扫描件,请注意有效期限应在2020年7月31日以后,以备核查有效性),提供硕士研究生的报到证原件扫描件。
(5)学历、学位在国(境)外取得的,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原件扫描件。
(6)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须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需加盖公章)原件扫描件。县(市、区)党委、政府或组织、人社部门对在编人员调动有相应规定以及副科级以上人员报考的,还需出具所在地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需加盖公章)原件扫描件。
(7)本人近期免冠1寸红底彩照电子版(照片需与《报名表》张贴的照片一致)。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行发布公告。考生按公告要求参加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考生须提供报名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含近期免冠1寸红底彩照2张)。资格审查合格者现场领取面试准考证。
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或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是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材料不全者,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取消资格。应聘人员应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的畅通,并随时关注公告发布网站。
(三)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详见面试准考证。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考生口头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面试结束后,根据招聘人数1:1的比例,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入闱体检、考察人选(面试成绩70分以下者不予聘用)。
若同一岗位末位同分者,采取加试(面试)方式确定。
(四)体检
对入闱体检的考生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文件规定执行。体检医院由市人社局指定,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五)考察
由赣州市生态环境局负责对入闱考察的考生,从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对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等额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赣州市生态环境局网公示7个工作日。
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出现缺额的,均按该职位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七)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予以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人员服务期限原则上须3周年以上。受聘人员为行政编制的,聘用后为事业编制。
2020年应届毕业生原则上须于2020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等证书材料,或在教育部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相应的学历、学位等证书材料,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五、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赣州市生态环境局人事科0797-8680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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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生态环境局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情况表.docx
赣州市生态环境局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硕士研究生人员报名表.docx
赣州市生态环境局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硕士研究生人员信息表.docx
赣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