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12345政府服务热线平台”工作人员8名。
二、应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五原县户籍人员;不具有五原县户籍,符合高考入学前为五原县户籍的毕业生的人员可以应聘。
6.年龄要求: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2年7月6日之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4年7月6日之后出生)。
7.学历要求: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含2020年应届毕业生)。
8.具体应聘岗位条件以《招聘岗位表》为准。
9.目前在政务服务中心工作的聘用制工作人员可参加此次应聘。
(二)下列人员不得参加应聘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全日制专科、本科、研究生。
3.在职公务员及已列编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试用期内工作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1.报名时间:2020年7月6日至2020年7月10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准考证领取及笔试时间请关注五原县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wuyuan.gov.cn/),不再进行电话通知。
2.报名地点:五原县政务服务中心(110国道南政务大楼325室)。
3.报名时需提供资料:
(1)五原县政务服务中心公开招聘政府购买岗位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五原县政府网下载,网址http://www.wuyuan.gov.cn/)。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5)近期免冠蓝底二寸正面照片4张。
(二)笔试
1.由五原县政务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笔试,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能力测试》,卷面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60%,考试时长为90分钟,采用闭卷方式进行。应聘人员笔试必须用汉文作答,对不按规定文字作答的,成绩无效。
2.笔试开考比例(应聘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3:1,如达不到开考比例,经五原县政务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适当降低笔试开考比例。
3.对于蒙古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达斡尔族考生,加2.5分,加分在笔试成绩加权后进行。
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在五原县政府网上公布。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应聘岗位相应笔试卷面成绩×60%+加分
4.根据招聘计划,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以2: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
(三)面试及总成绩的计算
1.面试按照考生所报考岗位的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以2∶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如达不到面试比例,经五原县政务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适当降低面试比例。
2.面试由五原县政务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40%。考生面试成绩为各位考官所评成绩去掉一个最高分和最低分后,取剩余成绩的平均值。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现场公布成绩。
3.笔试、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办法计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4.考试总成绩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加分项+面试成绩×40%。
5.本次公开招聘笔试后各环节出现缺额的,依次进行递补。
6.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于面试结束后在五原县政府网站公布。
四、体检、考察
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范围的人选。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的人员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并超出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并列人员以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笔试成绩也相同的进行加试(加试形式及内容由五原县政务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按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
1.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进行,由聘用单位组织拟聘人员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者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导致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聘用资格。
2.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全面了解被考察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专业技艺、能力表现等情况,考核结果作为聘用的重要依据。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各环节出现缺额的依次进行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1.根据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五原县政府网站上公示。公示期间如出现举报情况,经核实不符合聘用资格者,取消聘用。
2.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且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并与应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4.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5.被聘用人员应按通知要求按时到县政务服务中心报到,超过规定报到时间3天仍未报到的,或者不服从组织安排的,取消聘用资格。
6.聘用人员薪酬参照《关于调整市直机关和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人员薪酬标准的通知(巴人社发[2017]9号)》文件规定执行,按照相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计算在合同期限内。
7.用工形式:被聘用的人员实行聘用制,统一签订劳动合同,开展岗前培训,试用及培训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8.合同时限:初次签订合同期限为一年,一年后考核合格者可续签合同(续签合同期限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六、纪律和监督
1.为强化应聘人员的诚信意识,杜绝考试替考、舞弊等违纪行为,确保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公平、公正进行,对应聘人员建立应聘人员考试诚信档案。
2.对应聘者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应聘者与报考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3.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4.本次公开招聘相关事宜,在五原县政府网上及时发布,请予关注。
咨询电话:0478-5229281
监督电话:15648865444
咨询时间: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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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五原县政务服务中心公开招聘政府购买岗位人员岗位表.xls
2020年五原县政务服务中心公开招聘政府购买岗位人员报名表.xls
五原县政务服务中心
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