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数量
本次计划招聘社会工作者50人。
二、招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政治立场坚定,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本职工作,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2、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2年8月31日之后出生),具有磴口县户籍,普通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在磴口县服务期满的项目人员(包括“三支一扶”、社区民生、西部计划志愿者等)不受户籍限制。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及相关专业知识;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读的高校学生;
2、公务员或事业单位被辞退或被取消录用未满5年的人员(含参公单位工作人员);
3、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受党纪政务处分,尚在处分影响期内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人员。
三、招聘流程
本次招聘分为发布公告、现场报名、资格初审、笔试、笔试成绩公布、资格复审、体检、公示和上岗录用等流程。
(一)公告发布
本次考试公告、资格初审情况、笔试成绩、公示情况均通过磴口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nmgdk.gov.cn/)、磴口县融媒体、磴口人社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进行。参考人员届时关注平台信息,及时报名和了解考试动态。
(二)现场报名
1、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不收取报名费。
2、报名时间:2022年9月5日至9月8日18时截止。地点:磴口县人社局317室。
3、报考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公告,需如实填写本人学习经历、工作经历,并提供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照一张、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户口本、项目人员服务期满证书、受到县级以上表彰荣誉证书等资料信息。
4、报考人员须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资格复审或录用的责任自负(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在招聘期间必须畅通,电话号码无法接通或所留号码错误而影响本人考试的,责任自负)。
(三)资格初审
1、报考人员填写报名登记表,提供毕业证、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电子学历备案注册表、2寸照片一张,未按照要求提交相关材料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2、发放准考证。资格初审通过后,发放准考证,考生到人社局317室领取。准考证在笔试结束后将用于资格复审工作,请报考人员妥善保管。
(四)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闭卷考试方式,满分150分,笔试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考试范围:此次笔试不划定范围。
笔试时间、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加分条件:磴口县服务期满的项目人员(包括“三支一扶”、社区民生、西部计划志愿者等)笔试成绩加3分,受到县级及以上党委、政府表彰奖励的加2分(笔试成绩最多加5分,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必须提供证明材料)。
(五)组织审查
1、侧重于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核查是否有犯罪记录、是否受过党政纪处分、是否有逃避兵役拒服兵役行为等。
2、如审查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考生,则按考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进行递补。审查结束后,按照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员。
(六)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进行。体检费用考生自行负责。
(七)公示
经考试、审查、体检合格的拟录人员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采取来信、来函的形式反映问题。对公示期间反映的严重问题经查属实且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资格,并按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八)录用管理
1、正式录用的社会工作者统筹安排工作岗位。由用人单位与录用人员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合同期为2年,期满终止合同。被录用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签订劳动合同的,取消其录用资格,并按程序进行递补。
2、正式录用的社会工作者,薪酬待遇执行2300元/月,单位统一缴纳养老、医疗、工伤、失业保险。
3、正式录用的社会工作者档案关系由磴口县人才交流中心统一管理,党、团关系转至用人单位。
四、其他事宜
1、报考人员在招聘工作期间要保持通讯畅通,随时关注磴口县人民政府网、磴口县融媒体、磴口人社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因个人原因造成信息沟通不畅而影响招聘结果的,责任自负;
2、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核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工作的任何环节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其录用资格。
3、本公告由磴口县公开招聘社会工作者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4、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
咨询电话:4268689,监督举报电话:4406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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磴口县招聘社会工作者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