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市社保中心拟公开招聘3名非在编工作人员(辅助岗),具体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 愿意履行机关事业编外用工义务,服从工作安排;
(三)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
(四)本市户籍,30周岁以下(1988年8月1日以后出生)。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职位条件
招聘辅助岗位3名,要求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含应届毕业生),专业不限。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按照发布公告、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政审进行。
(一)发布信息。2018年7月30日-8月1日在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开发布招聘信息,公布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等。
(二)公开报名。2018年8月2日公开报名。
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报名者须携带:(1)本人毕业证书、学历认证书(境外高校提供)、身份证、户口本等相关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复印件留档备查);(2)近期免冠一寸证件照2张(背面签名)。《报名登记表》现场填写。
报名地点:厦门市思明区长青路191号劳动力市场大厦西楼三楼党建室;
联系人:小卢,联系方式:5369038。
(三)资格审查。中心组织人事科对报名者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合则见约,之后短信通知符合条件的报名者参加考试。
(四)考试。考试包括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笔试、面试成绩按照1:1比例计算总成绩。
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公文写作水平,采取闭卷写作的方式,在规定时间内一次完成,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合格线不低于60分。
参加面试人员从笔试成绩上合格线的应聘人员中按岗位拟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合格线不低于60分,按岗位拟聘人数1:1比例进入面试的人员面试合格成绩不得低于75分。
笔试、面试时间初定在2018年8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政审。按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并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一般在本市二级以上医院进行。
本次招聘体检参照公务员招考的体检标准,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体检合格者需进行政审,由单位对应聘人员的现实表现进行考核,政审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体检、政审不合格的,从综合总分上合格线人员中依次递补一次。应聘人员放弃体检或政审资格的,或因故退出,或因故被取消聘用资格,由单位综合考虑笔试、面试等情况,决定是否递补。
(六)拟定人选和公示。经体检和政审合格的,按招聘岗位确定拟聘用人员,经中心领导审定后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七)办理派遣事宜。经公示无异议的,按《厦门市直机关事业单位非在编雇用人员管理暂行规定》等规定办理入职手续。
四、相关待遇
按照市直机关事业单位非在编辅助岗位经费标准执行。
五、纪律监督
中心纪检工作人员全程参与本次公开招聘工作。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同时接受社会监督。
厦门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
2018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