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条件和范围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二)身心健康,体检合格;
(三)应聘人员年龄应在30周岁以下(1989年7月6日以后出生);
(四)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见附件1);
(五)经市公开招聘主管部门批准的其他资格条件。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公办中小学教师应聘,须经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本次招聘中的应届高校毕业生,是指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学研究机构中,由国家统一招生且就读期间个人档案、组织关系保管在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并于当年毕业的学生。
本次招聘中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2018年、2019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以报考限应届及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岗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3.现役军人;
4.受过劳动教养、少年管教或强制隔离戒毒的人员;
5.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回避情形的岗位;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招聘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采取邮箱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须认真阅读应聘条件,下载《德州市幼儿师范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德州市教育和体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诚信承诺书》(附件3),填写完成应聘本人签字后扫描成pdf格式,同相关证件及其他材料的扫描件一并打包发送至dzysbg2007@126.com,邮件主题为“应聘岗位+应聘专业+姓名”(如:岗位01美术张三),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二代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报到证、教师资格证书。无业人员提交失业证或档案代管部门出具的无业证明,择业期(2018届、2019届毕业)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提供就业报到证。在职人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2020届毕业生未下发毕业证、学位证的需提交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证明和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研究生报考的需提交本科毕业证、学位证。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需出具就业协议单位同意参加应聘的证明或者解约证明。岗位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证书和材料。
关于提交有关材料的补充说明。除2020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应于2020年9月30日前取得外,招聘岗位要求的所有资格、资质及证书,应聘人员均须于2020年7月6日之前取得。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2020届高校毕业生和择业期(2018届、2019届毕业)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的教师资格证书可于入职后一年内取得,无法如期取得的,予以解聘;持教育部考试中心印发的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可视为取得教师资格证书。
如应聘人员因报名信息填写不完整或有不实之处,出现所有后果由本人承担。恶意提交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本次报考资格。
2、资格审查
学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安排专人逐条审核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核通过人员在德州市幼儿师范学校网站公示。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全过程,在任何一环节发现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3、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0年7月6日上午8:30--2020年7月10日下午5:00,报名时间以邮件接收时间为准,过期不予审核。
(二)考试程序
1.初试
(1)初试条件。资格审查通过人员与招聘计划数超过(不包含)6:1的,增加初试环节;不超过6:1的,直接进行面试。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的,按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与招聘计划数3:1的标准核减招聘计划。
(2)初试方式。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初试采取百分制,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初试成绩不计入面试成绩。根据初试成绩,按岗位计划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3)初试时间。初试时间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另行通知。初试时间、地点和参加初试人员名单,登陆德州市幼儿师范学校网站http://www.sddzys.com/查询。
2.面试
面试工作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的监督指导下,由招聘学校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要求组织实施。教师岗位面试分为三个环节:说课、答辩和技能测试(专业课教师)。
(1)说课。主要考核教师岗位所需的基本能力和专业水平,包括教学设计、教学能力、教学基本素养、教学思想和专业知识等方面。说课采取百分制,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说课的具体程序和要求由德州市幼儿师范学校提前通知到参加面试的考生。
(2)答辩。专家现场提出2至3个专业问题,由考生思考后现场进行答辩。专家根据考生对专业知识的熟悉程度进行现场打分。答辩采取百分制,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3)技能测试。增加技能测试的岗位主要测试相关岗位应具备的实践操作能力。技能测试采取百分制,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技能测试内容和评分标准由德州市幼儿师范学校提前通知到参加测试的考生。
(4)面试总成绩计算。从事心理学学科教师岗位,说课成绩占总成绩的70%,答辩占总成绩的30%;从事音乐、美术、舞蹈学科教师的岗位,说课成绩占总成绩的50%,答辩成绩占总成绩的10%,技能测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说课成绩、答辩和技能测试原始成绩中有一项低于60分的,取消录取资格。
(5)面试时间。面试时间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另行通知。面试具体要求和安排详见《面试通知书》,请登陆招聘学校网站http://www.sddzys.com/查询。
(三)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确定
根据面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参加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面试成绩相同者,按照疫情防控一线工作人员、说课成绩、技能测试成绩、答辩成绩、学历层次高者依次优先的办法确定先后顺序。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组织考察。考察合格人员进入体检范围人选。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四)考察和体检
进入考察体检人员范围及考察、体检工作具体安排,德州市幼儿师范学校网站http://www.sddzys.com上公布。
1.考察。招聘德州市幼儿学校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考察工作小组本着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考察意见。
2.体检。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资格。用人单位或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医院级别不低于原体检医院,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未经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同意,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五)公示、聘用
考察、体检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德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德州市教育和体育局、德州市幼儿师范学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德州市幼儿师范学校提出聘用意见,连同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等原始资料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审核、备案,办理聘用手续。
三、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实行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简章、面试方案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
四、有关说明
1.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工作咨询与监督。设立学校招聘工作咨询电话和教育局招聘监督电话。报名咨询电话:德州市幼儿师范学校:0534-2131290,0534—2132768,德州市教育和体育局监督电话:0534—2322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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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市幼儿师范学校
2020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