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热爱和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具有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条件和资格证书;
(四)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84年7月6日以后出生);
(五)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无违法乱纪行为,无参与“法轮功”等邪教活动等问题。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七)本次招聘中的应届高校毕业生,是指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学研究机构中,由国家统一招生且就读期间个人档案、组织关系保管在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并于当年毕业的学生。
本次招聘中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2018年、2019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以报考限应届及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岗位。
(八)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户籍所在地限制为德州市陵城区范围内的,必须在2020年7月6日前落户。
应聘人员学历证书所载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除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应于2020年8月31日前取得外,招聘岗位要求的所有资格、资质及证书(含海外留学人员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应聘人员均须于2020年7月6日之前取得。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可于入职后一年内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和护士执业证书,无法如期取得的,予以解聘;持教育部考试中心印发的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可视为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持国家卫健委印发的有效期内的《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可视为取得护士执业证书。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生(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3.现役军人;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5.已在德州市陵城区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正式在编人员(含试用期人员、备案制人员),一律不得应聘;
6.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回避情形的岗位。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1.个人报名:
报名网址:陵城区教育和体育局网站。http://www.dzlc.gov.cn/n31312550/n31312650/n31328924/index.html
报名时间:2020年7月6日9:00—7月8日16:00
查询时间:2020年7月6日11:00—7月9日16:00
应聘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报考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待审核期内可修改报名信息,审核前多次登陆填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待审核期为2小时,自完成提交报名信息算起。报名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应聘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2020年7月8日16:00后,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
鉴于参考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中未能完全涵盖一些旧专业、新兴学科、国外学科等,请应聘人员及时查阅现行专业目录,核实是否属于专业目录中的专业。如不属于现行专业目录中的专业,且应聘人员认为所学专业为招聘岗位专业条件设置的近似专业,应当主动联系区教育和体育局介绍基本情况。必要时,应当提供相应的主干学习课程等证明材料。现行专业目录中已明确的其他专业不再作为近似专业予以认定。区教育和体育局将根据招聘岗位的履职需要,认定是否属于近似专业。
2.网上初审:2020年7月6日11:00-7月9日16:00
网上报名后,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对具备报考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报考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报考者补充。
3.网上缴费:2020年7月6日11:00-7月10日16:00
应聘人员在待审核期满后至查询截止时间前登录网站,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德州市陵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时使用)。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3倍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报考岗位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的,该岗位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为避免计划浪费,经市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同意,按照招聘单位相同、招聘岗位性质相同的原则,将核减和取消的计划分别调整至其他竞争激烈的岗位。
笔试考务费收取标准:40元/人。
拟享受减免笔试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应聘人员资格初审通过后,本人或委托人于7月8日16:00前,到区教育和体育局办理减免考务费审核确认手续。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或者出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各招聘岗位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确定之后,拟进入面试人员将相关材料报送到区教育和体育局进行资格审查。需向区教育和体育局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德州市陵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应聘人员需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报考岗位所要求的资格证书、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验证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等。定向、委培毕业生还需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在职人员应聘须提交县级以上人事管理权限部门或者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信,其他县市区中小学教师应聘须提交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同意报考介绍信。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简章》中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学历认证材料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必须在2020年7月6日之前取得。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区教育和体育局还应审查应聘人员的应聘回避情况,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参加面试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有关审查材料的则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笔试
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学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等专业知识和所报考学科专业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区教育和体育局根据招聘岗位、招聘计划数和笔试成绩确定。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2020年7月25日9:00—11:0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要求:见附件3《2020年德州市陵城区公开招聘教师笔试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2020年7月21日9:00—7月25日9:00,期间考生可登陆区教育和体育局官网下载打印准考证,以及《德州市陵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时使用,请及时打印并妥善保管)。
(二)面试
面试采取试讲方式,按报考学科从现行教材中抽取一节课,写出完整教学设计,进行试讲。每人试讲时间不超过8分钟。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划定最低70分合格线,低于最低合格线的,取消聘用资格。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岗位的教师面试采取试讲加技能考核的方式进行,试讲和技能考核各占面试成绩的50%。技能考核方案见附件2。
面试由区教育和体育局统一组织实施,进入面试的考生凭区教育和体育局发放的《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面试内容主要是测试应聘人员从事本岗工作所必需的基本能力素质。在笔试合格分数线内,根据笔试成绩高低和招聘数按以下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岗位招聘计划在8人(不含)以下的按1:3;8(含)至12人(含),统一为24人;13(含)至14人(含),统一为26人;15(含)以上的为30人。笔试后因无人达到合格分数线而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计划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划定最低合格线,低于最低合格线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参加面试的考生每人缴纳考务费70元。
(三)总成绩及岗位排名的确定
全部考试结束后,区教育和体育局将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考试总成绩及岗位排名在区教育和体育局门户网站上公示。如同一招聘岗位出现总成绩同分者,采取疫情防控一线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学历层次高者依次优先的办法确定考察人选,以上条件仍相同者采取增加专业测试的方式予以确定。
四、考察和体检
(一)考察。区教育和体育局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对考察人员的德、能、学业成绩(工作业绩)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其从事教师工作的职业道德水准及档案情况,并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未处理到位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二)体检。体检标准和相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资格。未经区教育和体育局同意,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用人单位或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日内提出,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1次,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医院级别不低于原体检医院。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时处于妊娠期等原因不方便体检的,应提前提出暂缓体检申请。待身体条件允许时择日安排体检,同时重新进行考察。申请暂缓时限不得超过一年,逾期视为放弃聘用资格。体检暂缓者须体检合格后再公示聘用,参加工作时间以实际聘用时间为准。
拟聘用人员公示前,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资格造成的空缺,从同一岗位中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1.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在同一岗位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选择工作单位。总成绩相同者,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成绩也相同的,现场抽签确定择岗顺序。工作单位一经选择,不再进行变更。对拒不服从选择的聘用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2.对考试、考察和体检及其他资格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区教育和体育局门户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区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由用人单位凭《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被聘用人员在本地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六、纪律监督
招聘坚持公开、公正和公平的原则,实行招聘范围条件、岗位、程序、考试成绩、聘用结果等“五公开”。对违反招聘规定以及被实名举报查实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笔试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请参加笔试的考生认真阅读《2020年德州市陵城区公开招聘教师笔试疫情防控注意事项》(附件3),提前做好准备。
八、其他
1、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要保持通讯畅通,并及时关注区教育和体育局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聘用的,责任自负。
2、本次教师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授权或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培训班。
咨询电话:0534-8283809
监督电话:0534-8327886
陵城区教育和体育局网站:http://www.dzlc.gov.cn/n31312550/n31312650/n31328924/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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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德州市陵城区公开招聘教师音体美及信息技术岗位专业技能考核方案.pdf
2020年德州市陵城区公开招聘教师笔试疫情防控注意事项.pdf
德州市陵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德州市陵城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0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