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食品安全民生工程,经金安区政府同意,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食品检验人员,本次招聘为编外聘用人员。具体事宜安排如下:
一、招聘岗位
计划招聘工作人员3名,报考岗位详见《金安区食品检验员报考岗位一览表》。
二、招聘条件
1、年龄在35周岁以内(1983年7月1日以后出生)。
2、国家承认专科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3、报考人员户籍不限。
4、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身体健康,适应能力强,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
5、招录人员除从事基层检验室检验工作外,需要从事辖区市场监管所安排的其他外勤辅助工作。人员考核由辖区市场监管所负责。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且处分期未满的;
(2)受司法机关立案查处或正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纪检监察部门审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其他一票否决情况的。
三、人员待遇
聘用人员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后,按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工资1800元/月和考核奖励,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18年8月3日至8月5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报名截止时间为2018年8月5日下午5:30。
报名地点:六安市梅山中路48号军转干部培训中心二楼(咨询电话0564-3330860)。
报名方式:由报考者本人现场报名、填表,当场提交《金安区招聘食品检验员报名表》和《考生诚信承诺书》。
报名须携带的材料:
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学历证明原件;
③近期2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6张;
考生报名材料初审合格后,于2018年8月13日 (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到原报名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不按时领取准考证,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考试费。
(二)笔试
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时事政治、经济、法律、人文、自然、科技、食品安全相关知识等。满分为100分。
(三)面试
面试人选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满分为100分。
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四)录用
笔试成绩按40%、面试成绩按60%折合后合成为总成绩,按照职位招聘计划数,依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排序),体检参照现行事业单位录用人员体检标准。
(五)聘用与管理
体检和考察工作结束后,按照招聘计划数,根据考生的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等确定拟聘用人选。按照编外聘用人员管理,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依法解聘。
(六)公示
笔试、面试及合成成绩和体检、考察合格入围人员将在金安区政府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七)递补
没有通过资格复审、体检、考察不合格等,经查实出现缺额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咨询电话: 3921188(赵主任、宋主任),3921163(徐主任)
本公告由金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金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