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计划为142人(详见附件1:《伊通满族自治县2020年招聘教师岗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
二、招聘对象与条件
本次公告招聘对象为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及2020年应届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毕业生、以及2018年和2019年毕业且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统招普通高校毕业生〔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应聘人员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热爱教育事业;
4.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5.身心健康,具有符合国家和行业规定并能坚持正常工作的身体条件;
6.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9年7月7日至2002年7月7日期间出生,出生日期以本人身份证为准)。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79年7月7日以后出生),年龄计算截止时间均为2020年7月7日。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
7.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对口(本科学历毕业生所学专业与申报学科对口;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所学专业与申报学科相同或相近,如研究生所学专业与申报学科不符时,本科所学专业要与申报学科对口);
8.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的本科学历必须是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
9.聘用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时,约定1年试用期。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按照国家“对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就业精神,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学历、专业等其它条件、暂时未取得教师资格的考生,允许报考相应岗位。聘用人员在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⒑凡是在《伊通满族自治县2020年招聘教师岗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备注栏中注明“限招伊通县户籍考生”的岗位招聘对象为:截止本公告发布之日户籍为伊通县域内的考生,伊通县域外户籍的考生不得报考。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2020年7月16日8:30至7月18日17:00
(报名时限外,考生报名无效)
报名方式:此次招聘报名通过邮箱进行,不受理现场报名。
报名邮箱:ytjszp2020@163.com
报名联系电话:工作时间0434-4222308
其他时间13694402900于老师
四、招聘程序
(一)邮箱报名
应聘人员须提供下列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的扫描件;
2.本人毕业证原件的扫描件(2020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的可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0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学历证书的可不提供);
4.《伊通满族自治县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
⒌应聘“限招伊通县户籍考生”岗位的人员须提供本人户口本户主页和本人页的扫描件,应聘其他岗位的人员不必提供。
各证件的扫描件均为JPG或JPEG格式,每位报名者按《伊通满族自治县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及上报材料模板(附件2)形式制作成一个Word文件,用“报考岗位代码和本人姓名”命名后发送到指定邮箱(发送前文件命名为“0000XXX”,其中“0000”代表所报考岗位代码,“XXX”代表考生姓名)。考生在报名时必须明确应聘的岗位,每人只能申报一个岗位。同一考生不得重复发送邮件,凡是重复发送邮件的以本公告发布的报名邮箱接收的考生首次发送邮件所报考岗位为准。考生错报姓名、身份证号、报考单位、报考岗位等信息而影响资格审查的,责任自负。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为2020年7月16日8:30至7月21日17:00。由伊通县教育局负责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并把审查结果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或短信)方式通知考生。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方能进入面试环节。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要求或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均取消应聘资格。
(三)面试
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另行通知
本次招聘各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如果同一岗位招聘计划名额与实际报名人数达到1:40及以上的,对报考该岗位考生进行笔试加试的方式确定最终面试资格人选(笔试加试时间另行通知)。进行笔试加试的岗位,最终面试资格人选依据招聘计划按笔试加试成绩1:3确定。取得面试资格的人选按规定程序参加最终面试,其笔试加试成绩不作为总成绩计算权重,考生成绩以最终面试成绩为准。
(1)面试采取讲课、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成绩分数线为70分(含70分),即面试成绩在70分及以上方具备拟聘用资格。讲课形式为空讲,时间为10分钟,20分钟时间准备讲课内容。考生讲课完毕后由主考官提问答辩试题,考生现场作答,当场公布面试成绩。
(2)如出现面试成绩相同,进行面试加试确定拟聘用人选。
(四)初步确定拟聘人选
招聘工作组在面试结束后依据面试成绩确定拟聘人选,并通过应聘人员所留的联系电话通知本人。如果招聘计划出现空余岗位,由招聘单位在达到合格分数线及以上且同意调剂的考生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同一学段同一学科进行调剂。调剂岗位不受户籍限制。拟签约人选必须携带加盖高校就业指导中心公章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到伊通满族自治县教育局指定的地点签订就业协议,且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双方签约工作,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签约资格。
(五)体检与考察
(1)签约的考生需参加由四平市伊通满族自治县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并结合事业单位实际用人需求情况确定。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体检合格的,由用人单位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聘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应聘者在体检和考察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考察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2)体检时间另行通知,具体关注伊通满族自治县政府网站(http://www.yitong.gov.cn/)。
(3)无故不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及已签约且体检考察合格但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在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及以上的考生中,按报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在四平市伊通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结束后,伊通满族自治县教育局集中办理聘用手续。一经聘用,即为国家正式编制教师,享受当地公办教师一切待遇,被聘人员必须在聘用单位服务满五年。
五、注意事项
1.在读的非2020年毕业生(2021年1月1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视为2020年毕业生。同时,统招在读的非2020年毕业研究生不得用已取得的本科学历、学位报考)和2020年毕业的定向省属公费师范生不得报考。
2.招聘期间,请考生确保通讯畅通;因考生原因未能如期参加招聘各环节的,由考生个人负责。
3.考生应对所提交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骗取报名资格和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体检、聘用等相关资格。
4.已签约且体检和考察合格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到伊通满族自治县教育局报到,报到时间另行通知。
5.报到时,须出具毕业证等相关材料。如果考生在报到前未能取得上述证件,或因违纪受到学校处分或行政处罚,则就业协议书自动终止,招聘单位不承担违约责任。
热忱欢迎有志于投身伊通满族自治县建设的优秀学子踊跃报名,对于在招聘中遇到的具体问题,请直接拨打伊通满族自治县教育局电话(0434-4222308)进行咨询。
附件下载>>>
附件1:《伊通满族自治县2020年招聘教师岗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
伊通满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伊通满族自治县教育局
二〇二〇年七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