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条件
(一)遵纪守法,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学习能力,具备爱岗敬业、吃苦耐劳及团队协作精神,身体健康;
(二)大专以上学历,年龄30周岁以下;
(三)有一定的文字功底和协调能力,能熟练掌握电脑常见办公软件操作,熟悉微信、美篇制作;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受理应聘:受过刑事处罚的;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期间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其他不宜报考的情况。
二、主要工作职责
负责局微信公众号及网站维护等工作。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2020年7月9日至2020年7月2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在金华市政府西辅楼311室报名,联系电话:0579-82469681。
2.网络报名。请将应聘所需资料扫描件发送到邮箱:804440373@qq.com
3.现场报名时需提交个人简历、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职(执)业资格、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工作能力、工作业绩的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1寸彩色证件照2张。网络报名时需提供以上材料电子扫描件,原件在面试时提交予以核实。报考人员应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二)面试
按照报名初审情况,确定面试人员名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考录体检标准执行。
(四)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对考察对象的学历、履历、任职资格等情况进行核实,对是否适合和胜任聘用职位作出综合评价。
(五)聘用
根据面试成绩和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无异议,或反映有问题但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在接受聘用前须与原所在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四、其他事项
(一)在招聘程序中,若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自动放弃或取消资格等情形时,可根据需要进行递补。
(二)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试聘岗位的正式聘用;不胜任试聘岗位的予以解聘。聘用后与金华海纳人才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关系合同。
(三)待遇报酬按财政等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金华市审计局
2020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