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共涉及我市21家单位81个岗位,共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51人,经费形式均为财政全额供给。具体招聘岗位及专业要求,详见附件一《巩义市2020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6.年龄30周岁以下(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7.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专业要求为xx类后面加括号的,报考者所学专业应为括号内要求的专业;专业要求为xx类的,报考者所学专业应为《巩义市2020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考专业目录》(见附件二)中xx类所包含的专业及相近专业(相近专业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专业目录);
8.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人员不满5年的;
4.现役军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2020年应届毕业生除外);
5.试用期未满的新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报名和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五个步骤。按照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要求,本次招聘将严格执行郑州市及我市关于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来郑来巩人员健康管理的最新规定。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须考生本人持相关报名材料进行现场报名。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报名现场将采取“测温、扫码”等防控措施,考生报名时须佩戴医用口罩(考生自备),前后间隔一米,并自觉遵守报名现场相关要求,有序报名。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按岗位报名,按岗位聘用。
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0年8月3日至8月7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报名地点:巩义市东区健康路与行政东街交叉口向东20米路南(巩义市紫荆路街道办事处对面,巩义市档案局北侧一楼大厅)。
2.报名需提供材料:毕业证、学位证、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可登录学信网打印)、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户口簿(需复印户主页和本人页)、就业报到证(或人事代理合同,2019、2020年毕业生可暂不提供)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有工作单位的还需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以上材料审原件,交复印件。考生还需提交《巩义市2020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三,以下简称“报名表”)一份,请考生严格按“报名表”下方的填表说明填好“报名表”后打印出来,贴一寸近期免冠正面彩照。报名需另交同底版一寸彩照4张。现场缴纳考务费60元(需微信或支付宝支付)。
留学回国人员除提供上述材料(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除外)外,还需提供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020年应届毕业生还未发放毕业证、学位证的,报名时应提供毕业院校开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函,加盖毕业院校公章(就业推荐函内容应显示“本人基本信息、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在校期间所有考试科目成绩是否合格,是否能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考生应于本次招聘考试面试前提供毕业证和学位证,确因疫情影响毕业院校延迟发放毕业证和学位证的,须提供毕业院校相关通知或证明,并在院校规定的时间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否则取消本次招聘资格。
2.根据国家、省、郑州市有关政策规定,参加国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河南省服务贫困县计划,在巩义服务的河南省“三支一扶”计划、河南省高校毕业生政府购岗计划、郑州市“高校毕业生进社区、服务农村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在巩义服务的“大学生村干部”,在农村任职2年以上且年度考核合格的人员。以上人员符合招聘条件和资格者,笔试原始成绩加10分。2015年后退役的大学生士兵报考且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笔试原始成绩加10分;服役期间获三等功的另加4分,获二等功及以上奖励的另加6分,多次立功的按最高等级奖励加分,只计一次,不累加。
同时符合上述多项加分条件的,只加一项。
申请加分人员,须在现场报名时一并提交以下加分材料,逾期不再受理。申请加分材料包括:项目服务证书(属国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河南省服务贫困县计划的考生,还需提供地市级项目主管部门证明)、“大学生村干部”聘用合同书、年度考核表等证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退役大学生士兵提供入伍通知书、退伍证(立功)等证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农村绝对贫困家庭、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人员报考的,可免缴笔试考务费。
申请免缴考务费人员,须在现场报名时一并提交以下材料,逾期不再受理。免缴考务费材料包括: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原件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原件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
4.报考资格一经审核通过,不得更改报考岗位(报考被取消岗位的除外)。
5.各岗位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比例应不低于1:3,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规定比例核减相应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核减及取消岗位信息将于报名结束后2日内在巩义政府网公布。报考被取消岗位的考生,如符合其它岗位报名条件,可在取消岗位信息发布后,在规定时间按要求到原报名处现场重新选报岗位,不愿重新选报或不符合其它招聘岗位条件的,退还其所缴笔试考务费;逾期不重新选报者,视为自动放弃,已缴纳考务费不再退还。
6.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报考者报名时填报的信息、提交的证件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且与本人相符。凡发现报考者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相符或伪造相关证件材料获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招聘或聘用资格。
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准予参加笔试。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7.考生报名如有问题,可于8月3日前(节假日除外)及报名期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拨打咨询电话:0371-69580019、69580016。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为百分制。
1.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笔试为一场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行政职业能力测试,两部分分值各占50分。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试成绩+加分。
笔试成绩将在巩义政府网公布。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各招聘岗位按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同时进入面试;实际参加笔试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比例低于3:1的,按实际参加笔试人员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进入面试人员须本人按面试通知要求,按时到指定地点领取面试通知书,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因放弃面试资格造成面试人员缺额的,从报考同一岗位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当天,因缺考造成某岗位形不成竞争的,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场使用同一套面试题本的面试人员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时当场宣布。考试总成绩将于面试结束后第一个工作日在巩义政府网公布。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且影响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时,以笔试成绩高者确定考试总成绩排名,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则以行政职业能力测试成绩高者确定考试总成绩排名。
(三)体检
根据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按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另行通知。
因考生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的,从报考同一岗位参加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四)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结果,按各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考察对象。根据被考察对象实际情况,考察将采取查阅档案、实地调查等方式进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重点是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行(有无违法犯罪)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同时对被考察对象的报考资格进行再次审查。
因考生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的,从报考同一岗位参加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考察对象(递补只进行一次,递补考察对象须体检合格)。
(五)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巩义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照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公示期间或公示结束后,因拟聘用人员本人放弃等原因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自报到之日起开始计算,期间其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新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为三年(含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后,由各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对试用期满人员进行综合考察,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四、其它事项
1.领取笔试准考证通知、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领取面试通知书通知、体检通知、拟聘用人员公示等有关事项均在巩义政府网发布。请考生在招聘考试期间密切关注网站通知,并确保报名表上填写的联系方式保持畅通,凡未按网站通知要求执行或因考生个人原因联系不上本人的,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对于违反招聘工作纪律的考生或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4.本次招聘工作政策解释权归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本公告未尽事宜,将根据国家、省、郑州市有关规定,由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执行。
咨询电话:0371-69580019。监督电话:0371-69580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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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