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对象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年龄40周岁以下,全日制“双一流”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会计、财政、税务等经济类专业;
(5)两年以上财务工作经验;
(6)经济师、会计师中级以上职称或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能熟练使用各种财务软件,熟悉并掌握国家相关财务法律、法规知识。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和道德品行问题的;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五年的。
(3)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学生、现役军人以及中山市公务员、事业编制人员。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引进的其他情形。
(三)应聘人员年龄和工作经历界定:
应聘人员年龄和工作经历年限计算至2020年6月30日止。
二、报名须知
(一)请应聘者将《中山火炬开发区雇员报名表》(附件1)及相关材料电子文档压缩包: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获奖证书及其它任职所需证明材料,以附件形式发送电子邮件至邮箱5597905@163.com,邮件标题注明“应聘岗位+应聘者姓名”,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原则上要求一致。专业代码详见《广东省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
(二)应聘者须对应聘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与事实不符,我单位有权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应聘材料恕不退还,我单位承诺对应聘者信息予以保密,并仅用于招聘工作。
(四)接收应聘材料截止时间为2020年7月21日。
(五)报名者请于2020年7月27日前往国家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务网(http://www.zs.gov.cn/hjq/index.action)查看笔试时间及地点,不再另行电话通知。
三、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加面试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由中山火炬开发区组织人事办公室组织实施;
(2)笔试科目考察综合能力;
(3)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
(4)注意事项:未按通知指定时间参加考试者,取消考试资格。
(二)审核入围面试人员资格
根据笔试成绩高低和岗位要求按报考职位录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数若达不到比例人数,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进行。对入围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审核,如有未通过资格审核的,可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三)面试
(1)面试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2)面试结束后,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50%+面试成绩×5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总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列为体检对象。
四、体检
(一)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若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体检按照《中山市机关雇员雇用体检标准》执行,具体体检事项安排另行通知。
(二)体检不合格或体检人选放弃体检的,将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五、考核
(一)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核人选,由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组织人事办公室根据相关规定对其考察。
(二)考核不合格的或放弃考核资格的,将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六、聘用
一经聘用,由聘用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待遇参照相关规定执行。
本公告由中山火炬开发区组织人事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60-89893705,联系人:刘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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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火炬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0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