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招聘对象为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人员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且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条件。报考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须在资格审核时出具国家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的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国有单位在职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
(二)报考条件:
1.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具备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具体见招聘雇员岗位表)。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现役军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处理或在处分期内的人员,不得报名。
二、报名
(一)报名方式:网络报名。将有关报名材料发至zssjfzx@163.com(邮件主题格式为:雇员报名+姓名+联系电话)。
(二)报名时间:即日起至7月17日
(三)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应在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报名,并按要求提交全部报名材料。
2.报考应提交以下材料:
①填写清楚的《中山市水上搜救分中心2020年招聘雇员报名表》(见附件1,须插入彩色电子照片);②居民身份证(须提交有效的第二代身份证,报名与面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或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③另提交近期1寸正面免冠半身标准彩照的电子版(以姓名和身份证号码为文件名),须与《中山市水上搜救分中心2020年招聘雇员报名表》上的照片同一版本。④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须提交国家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的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资格审核
(一)资格审核方式:现场资格审核。现场资格审核须提交《中山市水上搜救分中心2020年招聘雇员报名表》原件,查看所有证件、材料的原件,递交复印件。如本人不能到现场资格审核的,除需提交报名所需资料外,还需要提交委托书原件一份(需委托人签名并在签名处按指纹)、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进行资格审核。
(二)资格审核时间:7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资格审核地点:广东省中山市火炬开发区沿江东一路16号中山海事局二楼综合办公室。
四、发放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现场发放准考证,准考证作为参加面试、体检等环节的凭证,遗失不补。
五、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报名人员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
(一)面试时间:8月上旬(以准考证为准)。
(二)面试地点:视报考人数确定(以准考证为准)。
(三)面试形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
(四)面试成绩确认:在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并由考生签名确认。
(五)面试成绩和进入体检考察环节人员名单公布: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网站公布面试成绩和进入体检考察环节人员名单。我局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环节人员,若同一岗位考生面试成绩相同的,则另行安排复试。
六、体检、考察和公示
体检按《中山市机关雇员雇用体检标准》执行。考察按有关规定进行。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体检和考察合格者将在本网站公示5日。
七、雇用
考生经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合格后,择优雇用。
本通告由我单位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60-853105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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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水上搜救分中心
2020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