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对象
招聘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且具备招聘岗位相关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四)年龄在35周岁以下(指1984年7月6日以后出生);
(五)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
(六)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七)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八)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九)报考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资格证书等;
(十)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年龄、工作时限等计算截止日期为2020年7月6日。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
1.报名时间:2020年7月6日至7月10日(截至时间为2020年7月10日23:59,以邮件抵达邮箱时间为准),考生将相关报名资料以“姓名+岗位”为标题打包压缩发送至sjjwjcs@126.com邮箱进行报名,资格审查结果将以短信或电话形式通知考生。
2.笔试时间安排:2020年7月18日。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及时间地点等事项,届时将在中山市三角镇人民政府网站上发布。
3.面试时间安排:考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相关通知届时将在中山市三角镇人民政府网站上发布。
(二)报名要求
1.按照本公告要求于规定时间内将报名资料发送至在指定邮箱,并上传如下附件:
(1)清晰填写《三角镇政府公开招聘普通雇员报名表》电子版(见附件2);
(2)党员身份证明;
(3)学历学位证书PDF扫描件,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就业推荐表PDF扫描件和学生证PDF扫描件;
(4)岗位要求相关专业资格的,需提供资格证书PDF扫描件;
(5)其他证明材料PDF扫描件。
2.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一致,专业代码参见《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9年版)》(附件3),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3.考生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港澳学习、留学归国人员报名需要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5.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联系电话:0760-85408918,85545698,联系人:李小姐,杨小姐。
投诉电话:0760-85545928(中山市三角镇纪检监察室)。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考生凭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
(一)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形式,主要内容为:主观题为审计工作相关内容;客观题为《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监察机关监督执法工作规定》等相关内容,不指定考试用书。
2.笔试安排:笔试时间为2020年7月18日。笔试通知及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将在开考前在中山市三角镇人民政府网站上发布。笔试地点将根据报考人数确定,同步在公告中告知并在笔试准考证上予以注明。
3.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
4.笔试成绩在考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中山市三角镇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
(二)面试
1.按照招聘人数与笔试合格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面试人数如果达不到设定的比例的,可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进行面试。
2.面试安排: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相关通知届时将在中山市三角镇人民政府网站上发布。
3.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体检。
4.面试人员名单在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中山市三角镇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
5.中山市三角镇人民政府成立面试评委小组,统一时间进行考评,在考生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6.面试结束后,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五、体检
(一)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若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具体体检事项安排另行通知。
(二)体检不合格或体检人选放弃体检的,将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六、考核
(一)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核人选,由中山市三角镇人民政府对其考察,并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
(二)考核不合格的或放弃考核资格的,将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七、公示
考核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选,在中山市三角镇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八、聘用
报考人员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合格后,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给拟聘人员办理相关用工手续。聘用期间不适合岗位的,调整岗位(以新岗位定酬)或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聘用人员管理及福利待遇按照《三角镇机关雇员管理办法》、《三角镇机关雇员薪金福利管理实施办法》执行。
九、其他事项
有下列情形的应聘者,取消聘用资格,所缺名额可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从应聘同一岗位的符合条件的其他考生中依次递补考核人选: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提供不真实、不完整资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者;
2.公示结果影响聘用者;
3.经确认不符合招聘条件、岗位资格条件的;
4.中山市三角镇人民政府办理聘用手续时审核材料不通过者;
5.未在规定报到时间内报到者;
6.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章规定不准聘用者;
7.本次考试的解释权由中山市三角镇人民政府负责。
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