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范围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身体健康。
2.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9年7月28日以后出生)。
3.2020年应届全日制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审核材料时须提供毕业生推荐表原件。
4.根据《人社部等7部门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文件要求,对2020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含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暂未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的,实行“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本人作出承诺后(见附件4),可以先报名考试。在聘用后签订相关协议,一年试用期内未取得报考的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的,聘用单位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5.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见附件1计划及岗位汇总表)。
6.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属在编在职人员应聘的,应征得所在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的同意,并出具同意应聘证明。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人员不能应聘;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参加应聘;现役军人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7.招聘学科岗位分有无任教经历两种。
初中语文一组、初中数学一组、初中英语一组、小学语文一组、小学数学一组、小学英语一组、幼儿园一至五组、财务组岗位无任教经历及年限条件限制;初中语文二组、初中数学二组、初中英语二组、小学语文二组、小学数学二组、小学英语二组、幼儿园六至十组岗位要求现今在中小学、幼儿园教学岗位上从教,从教时长至少为一学年(截止到2020年7月31日)。
二、招聘计划和岗位
本次计划招聘在编教师90人。其中语文、数学、财务岗位为非技能岗位;英语、幼儿园岗位为技能岗位。(见附件1)
三、报名程序、方法和时间安排
(一)信息发布
通过天桥区政府网(http://www.tianqiao.gov.cn/)首页公告栏、天桥区教育和体育局官方微信“济南天桥教育”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时间及资格初审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0年7月28日9:00-7月29日16:00
查询时间:2020年7月28日13:00-7月30日17:00
缴费时间:2020年7月28日14:00-7月31日15:00
报名、缴费网址:https://sd.bmpta.com/jntqgkzp/index.aspx
1.个人报名。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按照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相关个人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以及所需材料的照片。每人按学科和岗位分组进行一次申报,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通过前可多次登录填报,以最后一次填报信息为最终数据。审核通过后,信息无法更改。报名网站定时更新通报各学科及岗位分组报名数据,以便应聘人员根据报名情况合理选择报考岗位。应聘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如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具有至少一学年教学工作经历者如具备本科以上学历且有学位的也可申报同学科的无工作经验的岗位。各不同分组岗位不能同时兼报。
2.初审。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初审结果。未通过初审的人员,将在本人报名信息中予以说明。网上报名期间,公布咨询电话,提供咨询服务。
3.查询初审结果。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须及时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
4.网上缴费。应聘人员报名资格审查通过的,缴纳笔试考务费40元/人。
困难(特困)家庭应聘人员凭县区以上民政部门颁发的城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有关证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经审查,情况属实者免收各项考试费用。
免费人员材料审核时间:2020年7月31日上午10:00-12:00,
地点:天桥区教育和体育局人事科(无影山东路23号213室)。
5.打印准考证。缴费成功人员及时关注“天桥区政府网通知公告栏查询笔试准考证打印及笔试公告,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
(三)招聘岗位的取消和核减
报名结束后,招聘岗位与报考审查通过人数之比应达到1:7的比例(达不到1:7比例的,最低应达到1:5的比例),达不到1:5比例的,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对报考核减或取消的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给予一次改报我区其他符合条件岗位的机会,逾期未改报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信息一经审查通过,不得更改。
四、考试、资格审查
考试采用先笔试后面试的方法。
(一)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笔试内容: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内容为教育教学基本理论、学科专业知识和教学知识、学科课程标准等。财务人员岗位笔试内容为事业单位会计专业知识、教育常识等。
笔试时间初定为2020年8月5日下午,地点及相关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
(二)进入面试应聘人员的资格查询、审查
1.进入面试应聘人员的资格查询
笔试结束后应聘人员本人登录报名网站自行查询是否取得进入面试的资格。技能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7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1:7比例的按照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员。非技能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1:5比例的按照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员。取得面试资格的人选名单在天桥区政府网首页公告栏、报名网站进行公示。
2.进入面试人员资格审查
进入范围人员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由本人携带相关材料按照指定时间、地点进行现场审查并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凡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弄虚作假者,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以及未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将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取消面试资格出现的人选空缺,按报考岗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时,请应聘者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于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审查:
(1)《报名登记表》1份、笔试准考证、本人二代身份证、就业报到证、毕业证(2020年应届全日制毕业生还未取得毕业证的须提供加盖毕业学校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研究生学历毕业生须同时提供本人本科阶段的毕业证书、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证书(语文学科要求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一寸照片(与报名登记表一致)、教师资格证。
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须出具经国家教育部门认证的学历学位等证明材料。
(2)已被用人单位聘用的在编人员参加应聘还须提供现聘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时出具的同意应聘的证明原件(模板见附件2)。
(3)报考有任教经历岗位时(未入编人员),还需提供社保系统打印的单位缴纳保险证明、与任教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一年以上的任教证明。
(4)暂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但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须在上岗一年内出具考取的与报考岗位一致的相应学段及以上、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的个人承诺。
以上材料须提交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并按照上述顺序将复印件装订。审查合格通过人员,当场领取面试通知书。
(三)面试
根据岗位不同特点,实行不同的面试方法。技能岗位面试采用技能测试和微课两种方式;非技能岗位采用微课方式,其中非技能岗位中的财务岗位采用面试答辩的方式进行。
1.技能岗位的技能测试
英语、幼儿园岗位进行技能面试。测试主要从教师专业素质和能力等方面考察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和基本技能。采取百分制计算,按照每个测评要素各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计算各测评要素的平均分,按照每个测评项目的比例,累计相加为应聘者的得分(各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2.微课面试
微课面试的方式,采用答辩、微课两个环节进行。成立专家评委组,采取百分制计算,其中答辩环节成绩占30%,微课环节成绩占70%,每个测评要素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计算平均分为应聘者的得分(各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面试考场设监督席,在现场对考试程序进行监督。面试成绩现场公布。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结束后,技能岗位按照笔试占30%、技能测试占30%、微课面试占40%的比例;非技能岗位中的语文、数学岗位、按照笔试占40%、面试占60%的比例;财务岗位按照笔试占50%,面试占5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各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各招聘岗位数,由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选岗范围人选,名单在天桥区政府网首页公告栏公示,也可本人登录报名网站自行查询考试总成绩及是否进入考察、体检范围。
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以下方法确定考察、体检、选岗人选:非技能岗位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微课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微课面试成绩也相同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技能岗位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微课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微课面试成绩也相同的,按照技能测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如以上成绩都相同的,对成绩相同的人员重新组织微课面试,该微课面试成绩为考生的最终微课面试成绩;报考财务岗位人员出现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若出现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则对成绩相同者重新组织面试答辩,该面试答辩成绩为考生的最终面试答辩成绩。
在考察、体检、选岗阶段,因其弃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人员空缺,也按照上述方法依次递补。
五、考察体检
考察体检工作在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严格落实公开招聘回避、保密等纪律规定。
(一)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进行复审。
(二)体检。体检在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封闭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弃权和考察、体检不合格、无法出具有效证明的人员以及因个人原因无法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岗位空缺,经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在考察体检人选范围内,按招聘岗位,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岗位选择
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按照招聘计划和报考岗位组,参加现场岗位选择,按应聘岗位和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自主选择岗位,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岗位选择或不选岗的,视为自动放弃,经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按招聘岗位,在考察体检人选范围内,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七、办理签约聘用手续
根据岗位选择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天桥区政府网首页公告栏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根据有关规定,对招聘的教师按照规定程序办理签约聘用手续,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确定工资待遇;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不再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在聘用单位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新聘用人员,按照规定进行培训。
“先上岗、再考证”的高校毕业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报考的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的,应当在试用期满之日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已取得聘用资格的拟聘人员(属在编在职人员应聘的),在规定时间内无法办理与现聘单位解除聘用合同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因取消聘用资格造成的人员空缺,按照岗位选择的递补办法递补。
八、其他
天桥区公开招聘教师笔试和面试均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任何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考试用书和辅导教材。
本简章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81601136
区教育和体育局80998128、80998129
附件:
济南市天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济南市天桥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0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