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基本条件及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2020年北海市银海区政务服务中心聘用人员控制数岗位配备计划表》。
2.男性不超过35周岁(1984年7月20日之后出生);女性不超过30周岁(1989年7月20日之后出生)。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5.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国家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范围
已在银海区直各部门工作三年以上并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派遣合同的在岗聘用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0年7月20日—2020年7月29日(共10天)。
2.报名地点:北海市银海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301室(北海市银海区武装部旁)。
3.提交报名申请:应聘人员下载附件《北海市银海区政务服务中心聘用人员控制数招聘报名表》并如实填写(上传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提供个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银海区直各部门出具的三年以上工作经历的聘用证明、劳动合同或劳务派遣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报名时所填写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因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者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资格审查、考察不通过等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二)资格审查
银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将对所有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电话通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行面试。
(三)面试
根据报名人员确定具体的面试方式,应聘人员根据电话通知情况,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面试,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得确认为考察人选。
(四)考察和体检
1.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
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考察、体检人选1∶1的比例,按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察、体检人选。考察、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按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2.考察
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意识、道德品质修养、人际沟通能力、心理调适能力、日常学习工作情况、身体状况等方面情况,考察合格后方可进入体检阶段。
3.体检
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组织实施。
(五)公示及聘用
经面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方能列为拟聘用人选,对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银海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inhai.gov.c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审批手续。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及时解聘。
四、待遇保障
参照机关(参公)单位后勤服务聘用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标准执行,自治区、北海市及我区有明确规定的,则从其规定。
五、其他事宜
(一)应聘人员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凡弄虚作假或隐瞒相关信息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选聘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二)招聘方不向应聘人员收取任何费用,应聘人员应聘时产生的个人体检费、交通费、食宿费等自行负担。
联系电话:0779-3219790
地址:北海市银海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301室(北海市银海区武装部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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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0年度北海市银海区政务服务中心控制数人员岗位配备计划表(04.28修改).doc
北海市银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7月20日